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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千萬保釋金-《我在春秋當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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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在獄期間,輔佐邑、縣、鄉政務出色之人,可依情節減刑,假釋。”

    這話說的非常明白了,那些世族元老一下子就發了瘋似的,幫助各地邑官處理政務。

    這條律文,是徐靈提出來的建議。

    法雖然是法,但如果事事都如此嚴苛,那就太不講人情。

    而且在很多案子里,你依法查辦的,并不一定就是壞人。

    如果遇到了這種情況,當然可以依其在獄中的表現,可以減刑。

    而如果你是家里有錢的,則需要花費大量的保釋金,把人給假釋出去。

    但在假釋期間,如果你繼續犯法,不知悔改,就會再次入獄。

    當然假釋的次數也是有限的。

    這玩意兒在現代社會很多國外,雖然明文規定只能假釋多少多少次,但還是有人不斷的為了錢突破這個底線。

    官府拿錢,給你放人,你可以繼續犯法,我們繼續抓捕,只要你家有錢,你犯多少次法都可以假釋出來。

    但次數越多,需要的保釋金也就越多。

    而且還要視情況來定金額。

    比如像伯子須這種行兇首犯,他不光要在獄中表現良好,如果有悔改之意,就會給他一次假釋的機會。

    伯氏家族,如果要保釋伯子須出獄,則必須交出數百萬錢的保釋金。

    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如果伯子須再犯法,或者攛掇別人犯法,命令別人行兇,只要有罪證,就必須再次入獄。

    而下一次保釋金就會翻倍,可能就要交上千萬錢的保釋金了。

    雖然泊都富碩,又靠近牙山,但一時間交出上千萬錢,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而如果為了交保釋金,壓榨庶民,貪污腐敗,將會視為你在泊都治理的成績,由稽查局交到總政廳給徐靈過目。

    貪污腐敗也是犯罪,也要依法查辦。

    此時。

    知道可以減刑假釋的那些世族,紛紛開始了各自的表現。

    之前有伯惠舒牽頭,他們才來參與抗議,其實心里想不想又是另一碼事。

    很多人都礙于伯氏的權勢,和伯氏的關系而不得不來。

    可矩光把人一抓,大家才都知道,大靈律沒有跟你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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