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大唐,天授二年,正月十六! 雖然進入天授二年已經有半個月的時間了, 但是從正月十六開始,這才算是天授二年真正的起步! 帝都長安,刑部衙門, 今日一大早,刑部衙門外面便跪滿了浩浩蕩蕩的百姓! 只粗略這么一數,怕不是有上千人之多,上千百姓全部都跪在刑部衙門,這絕對可以說得上是一件大事兒了! 刑部衙門內,有官員急匆匆跑出來,看著跪滿一地的百姓,頓時間額頭不由冒出冷汗來, 刑部是掌握刑律訴訟之地,門前跪著這么多百姓,這要是被陛下得知,恐怕刑部衙門上下一體官員全都沒有好果子吃! “爾等刁民究竟想干什么?難不成想要圍攻刑部衙門不成,還不速速退去!” 說話的是一個刑部員外郎,五品官職雖,然說不上低,但是在刑部衙門別說是一把手二把手,恐怕就連六七把手都排不到號! “大人,我等都是前來喊冤的,我等有天大的冤枉,要大人為我等做主啊!” 這位刑部員外郎不說還好,這么一說,跪在刑部衙門前的這些百姓,頓時間一個個哭天喊地起來,仿佛一個個都有殺父奪妻之仇在身一般! “爾等這些刁民當真是毫不懂事,爾等有何冤屈,自可告知爾等父母官,由父母官為爾等做主,如今我大唐治下,國泰民安,律法嚴謹,你等私自聚集,跪在刑部衙門面前,這成何體統,還不快速速散去!” 這刑部員外郎,一聽都是前來喊冤的,頓時間放下心來,刑部衙門本來就是處理這些事情的,只要這些人不是聚集起來準備圍攻刑部衙門,就沒有什么太大的問題! 不過按大唐律法,各地百姓如有刑獄訴訟或種種冤屈,只能先報備各地父母官,由父母官進行審理,整理卷宗之后在逐級上報, 如有人命關天的大案,需要交刑部復核,皇帝圣批之后,才能夠決定犯人生死! 但是百姓們想打官司,也不是隨便就能打的,在正常情況之下,就只能夠向當地父母官報備,不能夠越級告狀,而且也不能夠以民身告官身,這是大唐律法當中尤為重要的兩點! 不能夠越級告狀,原因自然很簡單,如果都能夠越級告狀的話,那么恐怕就沒人愿意在父母官那里打官司,全都跑到上層衙門這里來了,如此一來,上級衙門哪里負荷得了這么大的工作!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