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我可以加字嗎?” 聽了余洛的話,林婉如爽朗笑道:“求之不得。” 錢她多的是,可書圣的字卻很難得。 她買這兩幅字不是因為喜歡,而是想收藏之后炒作一番,高價轉手賣了,大賺一筆。 作為林氏集團長女。 盡管這些年一門心思撲在文學創作上。 可從小耳濡目染的商業思維還一直根植于骨子里。 這也是為什么,她哪怕知道會得罪啟明星和洪亮,也要加價從他們手上搶字。 搞文學時,她是溫柔的綿羊。 可賺錢的時候,她就是頭從不手軟的狼。 再說了,倘若能討好余洛,啟明星洪亮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 余洛年輕,富有創造力,能力頂尖,起碼還有三十年創作高峰期。 啟明星年老,創造力衰退,水平不如余洛,且歲數已經很大了。 林婉如這樣的人精,早就想好了要抱余洛大腿。 這才特意說要加彩頭,送房。 為的就是拉近和余洛的關系,提前籠絡他。 這加的不是彩頭,而是人情世故。 于是林婉如大手一揮,豪爽地說: “加!” 余洛也不扭捏,蘸了蘸墨盒里的書圣墨,分別在兩幅字上又寫了幾行小字。 “春江花月夜贈林婉如,余洛六月十五。” “靜夜思贈林婉如,余洛六月十五。” 一個標點符號都沒寫。 兩幅字剛好300字。 寫完,林婉如拍手:“好,謝余先生賜字!” “信得過的話,字就先放我這。” “一共三億,我兩個禮拜內轉給你。” “行嗎?” 說著,林婉如拿來紙筆,打了個正式的欠條。 余洛收下欠條:“沒問題。” 交易談妥。 林婉如讓人把兩幅字精心包好收好,沒讓舒克碰一下。 啟明星洪亮和方總雖然遺憾,可并沒有生氣。 林氏集團和舒家他們也惹不起。 于是大家一起開開心心吃了晚飯,在涼亭里賞月望江,玩到八點多,各回各家。 余洛仍然坐著大勞回學校。 剛進宿舍,他就收到兩條消息。 一條來自林婉如: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