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歡迎、歡迎,很高興能再一次見到你們啊?!鄙虺强粗矍斑@幾個年輕人,臉上的笑容不加掩飾。 “沈導,之前是我們太年輕了,沒有體會到您的苦心,以至于這一段時間以來撞了這么多跟頭。”為首的年輕人苦笑道。 “沒關系,青年時期就是給人犯錯誤的,只有多嘗試兩次,才知道你到底適合什么?!? 沈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這幾個年輕人是燕京小有名氣的樂隊,里面的成員因為愛好和夢想走到一起,無論是才華還是能力都相當出眾。 當初,在譚青的介紹下,沈城和這些人有過一次愉快的合作,就是《王大伯之歌》,效果自然不用多說。 當時沈城就表達了自己招攬的意思,但是這幾個人婉拒了————他們想出道,想成為舞臺上亮眼的巨星,而不是在娛樂公司做著幕后工作。 沈城沒有勉強,留下自己的名片、開出自己的籌碼之后就讓他們走了。沈瑤有一次問起來,沈城說他們也就半年的時間就會找回來。 畢竟,在這個看臉的娛樂圈,在長相普通、沒有任何背景和資源的前提下,只有才華就想成為萬人迷無疑是癡人說夢。 所有的娛樂公司都希望他們進入幕后,表面上很熱情,但開出的價碼卻一個比一個低,有的甚至還在合同上玩起了文字游戲,一個不留神就成了賣身契。 兜兜轉轉將近一年,初入社會的棱角和豪氣被消磨的一干二凈,他們開始迷茫了。 “要不,我們去哈哈樂吧,當時沈導開出的條件也還不錯······” “我同意?!? “那就哈哈樂吧?!? “我也同意?!? 沈城跟他們簽了長期約,并讓聊城那邊給他們辦理了入職手續,從此以后他們就是一名光榮的哈哈樂人了。 沈城可是出了名的好老板,愛員工僅次于愛玩具,讓人心生敬仰,視為人生中最正確的選擇。 這一下,公司又一塊短板被補齊了,音樂部門的框架算是搭建起來了,到時候再見一個錄音棚,就是徹底擺脫每次錄歌都要出去花錢的噩夢啦! ······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