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版權歸我沒問題,但是收益的話,還是55分吧。”陳戈道,“如果有收益的話。” 陳玉璞道:“要是我有公司,你給我寫歌,我還要給你錢呢,現在你不要我錢給我唱,我怎么可能要收益呢,你也說了,現在歌曲市場并不太好,收益可能比較低,沒必要多此一舉了。” 據陳戈了解,這世界寫歌收益一般也就兩種。 一種是給歌手寫歌,歌手采用后,會花錢買下這首歌。 這種屬于買斷,也就是作曲者把歌賣給了公司,公司有了這首歌的版權,然后公司花錢找人填詞,找人演唱,獲得一些人氣或者金錢,每個公司有自己的分成方式。 第二種就是作曲者寫了歌,然后發到網絡平臺上,進行收費購買歌曲,這種就跟購買人數有關,很多公司買了歌之后,也會采取第二種方式進行創收。 但是由于整個音樂市場環境的萎靡,以及華夏歌曲不受待見,所以華夏歌曲的創作者寫的歌,很難賣出好價錢,頂天也就十來萬。 不過這也比自己掛在音樂網站進行收費來得強,因為不賣給一些有名氣的歌手,直接放在網上進行收費,創作者不出名,根本就沒人會買單。 一首好歌,賣給歌手,可能可以獲得及萬塊錢,那歌手放在網上收費,可能會賣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但是如果創作者不賣給知名歌手,自己放在網上收費的話,可能幾百塊錢都收不到。 現實就是這么殘酷。 現在在歌壇,陳戈和陳玉璞都是新人,根本沒有名氣,他們倆弄一首歌,想要收益,基本是不用想的。 除非陳戈把這首歌賣給其他歌手。 不過陳戈知道,這首歌的風格,怕是根本沒人要,或者有人要價格也極低,所以還不如自己留在手上。 陳玉璞的演唱,是給這首歌加成的,并不比地球上的原唱差,這種歌曲,還是自己留著。 陳戈聽陳玉璞不要收益,也就不再堅持什么了。 “好,明天我們去找個錄音棚把這首歌錄制出來,怎么樣?” 陳玉璞周一才錄制,明天周日,她還是留在江寧的,正不知道明天要做什么呢,結果聽陳戈這么說,她高興極了,明天又可以和陳戈相處在一起了,于是連忙答應。 . 第二天,陳戈沒有去店鋪,一早上孫蕓孫露兩人見陳戈沒來,想到昨晚陳戈走的時候,帶著陳玉璞她們,說找什么酒店,一下子倆節目又都明白了。 兩人偷偷聊了一會八卦,就繼續工作了。 等到中午的時候,阮小美來了。 阮小美最近也在江寧,沒事的時候,就會來店鋪轉轉,昨天沒來,今天她有空,就過來了。 沒想到陳戈竟然不在。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