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因為陳總所在的位置,不太方便露面。 所以基本上有什么事情,都是小陳總出馬。 小陳總是陳總的兒子,聽說是個海歸,回來兩年了。 一開始回來就想來凡華娛樂,坐總經理的位置。 但是張總在凡華娛樂,勞苦功高,陳總看在這些功勞上沒有同意,就另外給小陳總開了一家傳媒公司。 只不過,那家傳媒公司經營得不怎樣。 幾乎每年都在虧錢。 據說這位小陳總,有了自己的傳媒公司之后,興趣更多在于玩女明星上。 他那家公司的女藝人,基本上都難逃他的魔掌。 有一次小陳總和朋友喝酒,他的一個朋友說喜歡蘇麗莎,小陳總就打電話給張總,讓他安排蘇麗莎去陪酒。 但是被張總拒絕了。 所以,這位小陳總一直覺得張總仗著自己在公司里的輩分,不給他面子。 新仇加舊怨,兩人在股東大會里,已經勢同水火。 這個時候,小陳總來,除了興師問罪,林楓想不到其他的事情。 張總回來對林楓說道:“林楓,你先出去一下,這里交給我就行了。” 林楓點點頭,從張總的辦公室走出去,回到自己的工位上。 張總和程莉也出去了。 不一會兒,從公司的門口進來一幫人,走在前面的是張總,在張總旁邊是一個留著小平頭,身材不算高大,戴著一副墨鏡年紀大概在二十七八歲的年輕人。 但是這個年輕人看上去盛氣凌人,全程板著個臉走在前面,像是別人欠他錢似的。 張總走在這年輕人的旁邊,落后半個身為,臉上擠出幾分笑容,招呼道:“小陳總,你來不打一聲招呼,我泡好茶等你。” 那年輕人冷哼一聲:“打招呼?要是打招呼再來,恐怕這家公司都沒了。” 他的聲音很大,一點都不給張總面子。 辦公室里很多人的目光都情不自禁的投向那邊。 那年輕人也知道自己說這話,會引起注意。 但是他好像,就是想這樣干,在所有人面前擺自己的威風。 除了走在前面的張總和那年輕人,后面還有幾個人。 張總的秘書程莉,全程陪同。 后面還跟著五個不認識的人。 一個全身名牌長得十分好看的年輕女人,戴著一副時尚大墨鏡,手里拎著一個限量版的名牌包包。 她一邊走一邊打量辦公室,仿佛是是來觀光的。 林楓在雜志上見過,好像是最近出來的一個新人,叫做胡小琪。 在雜志上,她穿著十分清純甜美,跟現在的一身名牌的妖艷打扮一對照,如果不仔細看根本分辨不出是她。 前兩個月曝光度還挺高的,這兩個月就銷聲匿跡了。 應該是被這位小陳總包養了,暫時不用出去拋頭露面了。 在后面,還有兩人,一個穿著深灰色ol制服戴著一副眼鏡身材高挑樣貌卻不太出眾的女人。 只是三個人,但是一路走過來的氣場,拽得不行。 林楓心中默默感嘆,來者不善。 林楓不知道張總會怎么應對接下來這個狀況。 說實話,林楓不想欠張總人情。 現在直接辭職對于他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林楓在外面的工作室也上了正軌,也到了要從凡華娛樂出去的時候了。 他可以全身心的忙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再牽掛凡華娛樂這邊的事情。 至于他手底下的蘇麗莎,楊真真,王陽生這些藝人.....林楓答應過張總,不會去做出挖凡華娛樂的人的事情。 雖然他完全可以做得到。 不過,俗話說得好,凡事留一線,日后好相見。 娛樂圈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就在林楓想著怎么安排自己的事務時。 程莉火急火燎地來到林楓的面前。 “林楓,你趕緊進去一下吧,辦公室里面要鬧翻了。” 程莉過來,必然是有十分重要的事情。 林楓點點頭,從座位上起來。 他們來到張總的辦公室門口,門被留了一條縫,應該是程莉剛才出來的時候可以留的。 一走近,就聽到張總辦公室里面傳出來的聲音。 先是一個男人的講話聲。 “老張,不是我說你,你是老糊涂了,為了一個小經紀人,你犯得著得罪景先生嗎?那可是星麗傳媒的老板,咱們陳總的老朋友啊。” 他的語調有些盛氣凌人。 張總的語氣則是十分小心翼翼,他說道:“陳總,這件事情,麻煩您跟老板說一下,看看能不能想想辦法,這都是誤會。” 林楓沒見過張總會在誰面前低聲下氣。 但是現在為了林楓這件事情,張總還是放下了自己的架子,去幾乎是求這位之前跟他不太對付的小陳總。 “誤會?” 那位小陳總的音量一瞬間又高了幾個分貝。 “星麗傳媒那邊取消投資的電話都打到我老爸那里了,這能是誤會?” “你知道嗎?我爸聽說星麗傳媒那邊要將我們的投資取消,他有多生氣。他老人家五十多了,忙于工作這些年身子不好,前不久因高血壓去療養了幾個月剛好一些,你們就搞出這檔子事來氣他,最后還不是要我出面收拾殘局。” “是是是.....小陳總,您幫忙想想辦法吧,讓老板出面跟星麗傳媒那邊溝通溝通。”張總連忙賠笑道。 “溝通?怎么溝通?他得罪的可是景先生,就算我老爸也得禮讓三分.....陳總今天已經做出工作指示,這件事情交給我處理。對了,讓你叫那個林楓過來,怎么人還沒來?” 就在這時,站在林楓旁邊的程莉敲了敲門。 “進來吧。” 程莉推開門,對里面眾人道:“張總,小陳總,林楓來了。” 林楓走進辦公室,看到那個年輕人坐在張總的辦公椅上,像是這間辦公室的主人,反倒是張總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 那個年輕人身子靠在身后的辦公椅上,幾乎是半癱坐著,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 根本沒把這里當是張總的辦公室,反倒是更像是他的家。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