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二十萬一個月,就算簽三個月,加起來六十萬。 對于林楓來說,也能回不少血。 而且鄒青紅這一次找廣告客戶,也給林楓留了后面的操作空間。 點點網最多簽半年,后面《鬼吹燈》更火,完完全全可以再把冠名權賣出更高的價格。 至少這個欄目前期不用林楓再投入更多的資金了,能夠自給自足了。 除了鬼吹燈這個節目的冠名權外,鬼吹燈節目結束后,后面播放靈異恐怖的靈異劇場冠名權也可以賣。 《鬼吹燈》節目開始前有一分鐘的廣告,可以做三到五條。 《鬼吹燈》和靈異劇場中間的空隙有兩分鐘,一百二十秒,則是六到十條廣告。 這些都是錢。 林楓現在什么都不缺,就缺錢。 他想要發展自己的事業,需要大量的資金。 沒錢寸步難行。 現在《鬼吹燈》欄目冠名權能賣出二十萬,至少證明兩件事情。 第一,《鬼吹燈》觀眾很喜歡,這個故事很有市場價值。 第二、林楓的路子走對了。 “對了,點點小說網那邊的老板是個三十出頭的it男,他說也是我們的觀眾,自從一次開車在廣播里聽到我們的節目,后面到了晚上有時間,都會追看我們的節目。他希望能夠將我們《鬼吹燈》的故事放到他們網站上連載,不知道你這邊同不同意,所以我問問你意見。” “當然同意啦。” 這樣互利互惠的好事,林楓怎么可能不同意呢。 多一個渠道,多一條路子。 “那行,到時候你弄一份授權書給我就行了。至于商談的合約草案在鄒青紅那里,你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嗯。” 林楓應了一聲,他看了一下時間,距離六點還有一個小時。 “我去公司一趟,等一下再去找你。” 林楓覺得這個時候,自己得回公司看看。 林楓換一套衣服,下樓叫了一輛出租車,直奔金鑫大廈。 來到金鑫大廈已經是下午五點五十了。 不知道鄒青紅還在不在上面。 林楓還是決定上去。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