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凡是到海外發展的華人,哪一個不是在自己的家鄉活不下去才會背井離鄉,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馬尼拉這么多華人,其中原因就是因為元朝末年的時候民不聊生。 如果不出去,就要死在元朝人的手中。 你們是不知道元朝末年的統治多么的黑暗,那個時候,貴族就是一切,這些貴族擁有上萬的奴仆,有人會問,他們為什么能擁有那么多奴仆呢? 元朝末年的時候,旱、澇、兵變等導致的災荒,百姓流離失所,不得已賣身為奴。每逢災害,農民顆粒無收,土地的價格也賤得出奇。譬如一片地,平時可以賣10兩,到了大災荒時,只能賣1兩。 而中產之家則可借此發家,事實上歷朝歷代農村中忽然發達起來的地主,多半是趁此機會抄底的。等到豐年,返聘無地農民給自己種,坐收漁翁之利。 所以說,平民很容易變成奴隸,二百年內一百五十年有嚴重災荒的某朝,平民更容易破產。很多時候,河南村落或城市街巷上,大批大批的饑民把自己賣了。 不賣身,可借債,但是荒年借債都是高利貸。高利貸滾上一年,借錢的田也沒了,房也沒了,兒女就得賣了還債,自己也去給人家當奴隸。 這在古代,叫“逼良為賤”。 你想,當奴的日子,會比當貧農的時候好過嗎? 賣身為奴,則相當于這輩子就得聽候主人差遣,不敢有絲毫違拗。奴仆罵主,是要打板子的。奴仆毆打主人,是要丟命的。在外面和普通人比,身為奴仆者犯事,懲罰上總要重一等,對對方的懲罰卻要減一等。 這是法律規定,所以在民間,普通的奴仆,往往不被人們看成是一個“人”,而更像牲口。主人對奴仆好不好,要看主人人品和心情,很多主人喜歡凌**仆,即便主人不凌虐,主人的親朋子女,也可能凌虐。 這樣的日子不離開,如何能生存下去,好在,到了明朝之后,朱元璋下令非功勛貴臣不得豢養奴仆,甚至一品不得超過二十人,二品不得超過十二人,三品不得超過八人。 就是因為元朝賣身為奴的太多了,普通人家只要是沒破產的,就可能擁有一個奴仆,而大臣家可能擁有成千上百的奴。明朝初期,庶民若是豢養奴仆,是要挨板子的,因為管得嚴,幾乎無人敢犯禁。 阿秀就是元朝的時候,逃離元朝的人,她跟著自己的爹爹來到了呂宋,在馬尼拉生活,十五歲的時候,阿秀嫁給了阿楠,要知道阿楠是一個很勤奮的人,他經常在碼頭一工作就是七八個時辰,為得就是多掙一點錢,在馬尼拉開一個小雜貨店,讓自己和阿秀在馬尼拉有一個根。 無根的日子就好像浮萍實在是太難熬了,經過了很多年的努力,阿楠掙夠了開雜貨店的錢,跟著和阿秀一起在馬尼拉開起了一家小雜貨鋪,雜貨鋪開好的第二年,阿秀和阿楠有了孩子。 那個時候的馬尼拉還十分的太平,在這樣的太平之下,阿秀和阿楠的生活也逐漸富足了起來。 可是就在幾天前,本來還平和的日子變成了血色,那一天阿秀還和往常一樣將雜貨鋪的門打開,阿秀的丈夫阿楠還在帶著自己的孩子睡覺。 突然,雜貨鋪闖進來三個呂宋猴子,看到阿秀之后,三個呂宋猴子滿眼露出了賊光,跟著就將阿秀撲倒,阿秀大喊救命,阿楠聞訊而來,可是阿楠來了之后,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一名呂宋猴子在后面偷襲,一刀砍下了頭顱。 “啊...!”阿秀發出了凄慘的尖叫聲,拼命的掙扎。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一名呂宋猴子將阿秀的孩子給拿了出來,威脅阿秀只要敢反抗就會摔死阿秀的孩子,就這樣阿秀妥協了,很快阿秀的身上爬滿了呂宋猴子。 這些猴子有的是阿秀的老主顧,有的是阿秀不認識的人,但無一例外都是猴子,期間,阿秀看到了所謂的西班牙人,當阿秀向他們求救的時候,西班牙人只是淡淡的一笑,跟著頭也不回的離開。 與此同時,在馬尼拉的各個地方,像阿秀這樣的女人,阿楠這樣的男人,比比皆是,無一例外都是華人,所以這是一項有預謀的事件。 更可恨的是,馬尼拉平時維護治安的衙役,混混,甚至是士兵也眼紅暴徒們趁火打劫的“非法所得”,他們也搖身一變,混入暴徒隊伍,展開血腥瘋狂的殺戮。他們像宰殺牛羊一樣隨意,華人的頭顱被砍下掛在大街小巷,任其腐爛發臭,到處充滿了血腥味。 馬尼拉的西班牙人縱容暴徒們的行為,甚至暗中提供武器裝備和資金支持,并煽動暴徒們對華人充滿仇恨。 在這樣的氛圍下,馬尼拉的暴徒們在屠殺華人的過程中,尋找刺激和快感,有一名叫安瓦爾的暴徒一個人就殺死了高達1000個華人,并為此充滿自豪,到處炫耀自己的“豐功偉績”。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