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六章 朱朗開始組建軍隊-《大明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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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汪廣洋和晉商被處理之后,常遇春妻子藍氏的投名狀也隨之而來,原來常遇春的妻子藍氏實名向馬皇后舉報,說衛國公鄧愈的妻子曹妙真在背后有非議朱朗的嫌疑。
隨后徐達的妻子謝氏,再聯合了其他幾位夫人一致作證,直接做實了曹妙真的罪名,曹妙真連忙上書表示冤枉, 但是馬皇后的儀鸞衛卻查出曹妙真身邊一直伺候的人,正是于朱朗曾經有矛盾陳茂的娘親。
一下曹妙真無法自圓其說,馬皇后下了皇后懿旨,剝奪曹妙真第一夫人頭銜,陳茂的娘親柳燕絞刑。
第一次曹妙真感覺到朱朗的可怕與強大,也是第一次感覺到了害怕。
也就在這一天, 朱朗的征兵工作也如火如荼的開始了,征兵的地點就是水仙村, 由丁義城作為主要征兵人, 不過,這個征兵和大明的軍隊制度不一樣。
朱元璋起兵創建王朝的過程中,召募是其軍隊來源的一種正常途徑。洪武時期,天下既定,各地陸續設置衛所,軍民分籍,便不再采用召募的方法湊集軍隊了。
因為都是衛所,需要軍兵的話,就直接從衛所中調。
這樣雖然可以快速的解決用兵問題,但是伴隨著邊境緊張局勢的步步升級,衛所制的日益廢弛,這種衛所制度是不可行的。
朱朗使用的是募兵制,就是自己花錢自己找人,不過,朱朗花錢比較多,一般在大明當兵, 一個月的餉銀包括供給軍士全家人的“月糧”和單獨在軍事行動時發放給軍士本人的“行糧”,騎兵(馬軍)的月糧定額是二石,普通軍士的月糧定額是一石,有家室的發放鹽二斤,無家室的發鹽一斤,軍馬每日給豆三升,草料十五斤。
這些七七八八的加起來,不足一兩銀子...等到了明英宗時期,由于軍戶大量逃亡,明廷開始使用募兵制,自愿募兵的對象是全體百姓,抽選募兵的對象是軍戶,最初募兵待遇是發給銀二兩,布二匹作為獎勵。
后改為自愿參與募兵的發給白銀三兩作為安家費,免掉其家庭五石稅糧,額外免除家庭兩人徭役;被抽中募兵的發給白銀三兩五錢,額外免除家庭一人徭役,但被募得的士兵不發放月糧和行糧,只發給每人每月四斗糧食作為口糧。
嘿嘿...還是少,明武宗時期, 募兵標準變化, 安家銀下降為三兩,但被募得的軍士可以支取月糧,標準為米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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