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五章 中央集權的厲害-《大明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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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說得好,“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如此龐大的軍隊,錢糧的供給和轉動就成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餉銀還好說,可要把糧草從內地長途轉運到邊塞,卻是一件非常麻煩之事,同樣需要國家財政的支持,還要耗費大量的人力,而且大多數糧食都消耗在路途上。
按《大明會典.卷二十八》記載,明初九邊每年需要糧食270多萬石,要保障這兩百多萬石糧草的供給,對于大明廷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當然, 朱洪武是要考慮這個問題,而諸大臣也都在動腦筋。
洪武三年(1371年),山西行省給朱無璋上了一首折子,在湊折中說道:“大同糧儲,自陵縣運至太和嶺,路運費煩,請令商人于大同倉人米一石、太原倉人米一石三斗,給淮鹽一小引。
商人鬻畢,即以原給引目赴所在官司繳之。如此則轉運費省而邊儲充。”
什么意思呢?
就是建議發動商人自己購糧,把糧食運輸到邊關,交接后可以領取一定量的鹽引,再拿著鹽引到產鹽地兌換為鹽來銷售。
而鹽屬于生活必需品,是穩賺不賠的暴利行業,歷朝歷代都是國家專營。如今能夠通過納糧獲取鹽的特賣權,這又何嘗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有實力的商人紛紛參與其中,尤其是晉商更是“近水樓臺先得月”。
朱元璋經過權衡同意了這個做法,史稱為“開中法”。
“開中法”首先在大同施行,因此山西的商人們占據了天然的地理優勢,他們開始是購買糧食送到邊境,后來干脆直接在邊境招募流民,開墾土地,自己種植糧食來換取鹽引,這就是歷史上所謂的“商屯”的由來。
“開中法”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了為明朝帶了相當時期的穩定。
一是就地屯墾,免去了軍糧長途轉運的麻煩;二是可以收納由于戰亂而產生的流民,減少了社會不穩定因素,鞏固了明王朝的統治;三是能夠讓駐軍就地受利,消除了滋擾地方的隱患,而且可以保障充足的糧草供給,保障了邊境安全。可以說在當時的形勢下,開中法無疑是比較先進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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