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有句話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別怪我多嘴,藝人還是要有合同牽制才好,這是對雙方的負責?!? 忍不住,楊思唯開口了,語氣比較含蓄。 按照袁華的這種做法,有一個算一個,早晚公司的人都要跑光,沒有法律牽制是留不住藝人的。 有句話說的很對,永遠不要考驗人性。 或許今天公司強大,有無數資源,藝人不會離開,當要是哪天公司遭受到危機,給不了藝人更多的時候,她們還愿意留下來嗎? 可能一年半載,三年兩年會,時間一長誰愿意在這熬日子? 這和情分無關,只是綜合因素太多了。 手上把玩著一支筆,袁華抬頭看了楊思唯一眼,澹澹道:“你覺得合同能束縛人?” 楊思唯點頭:“至少能束縛大多數人?!? “那你覺得李易鋒,譚淞韻他們是大多數還是少數?” 合同只對弱者有效,一個普通十八線小藝人,幾百萬的違約金就能捆死一輩子,砸鍋賣鐵他都賠不起。 但對二線藝人,一線藝人來說,合同已經不太管用了,他們不缺那點違約金,不缺打官司的律師,只要想,也能找出一些公司不按合同規定給她相應資源的事。 打感情牌也長久不了,時間長了再好的感情也沒了。 要約束他們,只能靠利益。 比如糖人就給胡戈股份,讓他成為公司股東。 袁華從來不想考驗人性,他相信只要藝人想要,公司能給,雙方就不可能散伙。 楊思唯頜動嘴巴,欲言又止。 袁華接著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你說想說即便走了,也要留下一筆違約金才能走?!? “沒必要,違約金才多少錢,我還不至于窮到那個地步,而且我問你,李易鋒加入公司多少年了?” “八九年了吧?!睏钏嘉ú淮_定說道。 “楊羊和譚淞韻呢?”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