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李元景說: “做生意講究誠信公平,所以這些東西的價錢,我不會定價太高,讓你們沒有錢賺,當然你們也不能壓得太低,讓我不夠本,既然我們合伙做生意,那就要都有錢賺。” 李明誠七人聽了自然同意李元景說的這些話,他們還真怕李元景把這些東西的價錢定得太高,那時他們就沒有多少賺的了,李元景的東西雖好,但如果價錢高得人們買不起,那生意就做不成了。 李元景說: “我們大唐的酒價,七位也都知道,濁酒三百文錢一斗,清酒十貫錢一斗,但即使最昂貴的清酒,比起我的白酒,也有天地懸殊。 我的這些酒,如果運到突厥、吐蕃、大食、高句麗,那價錢就會增加十倍,所以我的這白酒每斗賣五十貫錢,不算多吧?” 唐朝時文人們喜歡喝酒寫詩,所以留下了許多關于酒價的詩句: 杜甫在《逼側行贈畢四曜》中寫道: “速宜相就飲一斗,恰有三百青銅錢。”斗酒三百銅錢。 而李白“金樽美酒斗十千”,王維“新豐美酒斗十千”,一斗酒十貫,一萬銅錢。 差距這么大,就是因為杜甫窮困潦倒,只能喝便宜的濁酒,而李白被稱為詩仙,到了哪里都是貴賓,人們請他喝的都是清酒,昂貴的酒。 唐時一斗相當于現在的十二三斤,每斗賣五十貫錢,相當于一斤三四貫錢。 貞觀二年時,基本上一文錢能買一斤米,四貫錢能買四千斤米,按照現在的米價,一斤米三塊錢,那一斤酒就相當于賣了一萬二千塊錢,這價錢,比現代的茅臺都貴。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