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其一是禁止冥婚,這冥婚害了不少的姑娘家,就算是未婚夫死了,也要活著嫁過去,與公雞活著木偶成親。 其二是禁止指腹為婚,原就有因指腹為婚而死的慘事兒,張宋兩家夫人因有身孕,被張宋兩家老爺指腹為婚,張家小姐自幼生于書香門第,飽讀詩書,很有才學。然而她自幼“指腹為婚”,被迫嫁給宋家,宋家的公子乃是流氓惡棍,張家小姐被百般虐待,被逼上吊自盡。 其三是早婚,這里的早婚指的是十四歲的少女被指著尚在襁褓的小男孩,也是因其父親喝醉酒,一時定下婚約,誰知道女婿是尚在襁褓的男孩,少女不得不嫁過去,蹉跎了歲月,被無情的拋棄。 其四就是沖喜,有些人家為了沖喜,威逼利誘一些姑娘家里讓人嫁過去,有的人甚至七八十歲,覺得沖喜能延長壽命,就強娶那些十幾歲的小姑娘做妾室進門。 并且廢除女子十六歲以上不嫁者額外征收五倍的稅收的這種制度,盲婚啞嫁也是不可取的。 不過葉似錦也是要按照古代人的一些習俗,比如說出嫁的年齡之類的,大多數女子都是十五歲的時候出嫁,這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因為古代人的壽命并不是很長,這里十五歲都算是晚婚了。 古代人就是為了繁衍后代,才這么早的成親生孩子,她將年紀限制放長一些,而且是十三四歲這種年紀太小了一些,不允許成親,要緩幾年才可。 等葉似錦寫完已經累的不行了,還要刪其繁,撮其要,才能寫在懿旨上,要不然太過長篇大論,但是也要各方面寫清楚,更要附和民情,不能一刀切,只會讓民眾起了反心。 葉似錦還得到了凌初的支持,她都顧不得吃午飯,還找來薛琪韻,一起看看有沒有什么漏掉的或者是別的漏洞。 “葉姐姐,你可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薛琪韻眼神炯炯發光。 葉似錦道,“我估計會引起一些軒然大波。” “葉姐姐您怎么想到改這些?”薛琪韻道。 十四接過話茬,“因為葉茂義的事情。”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