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唯一讓他比較眼前一亮的地方,大概是索尼公司愿意支援他一切踏入職業賽場第一年,也就是2007年一整年的交通及賽事衍生費用。 而且這還是在一次性金錢贊助與網球器材贊助以外,單獨列出來的福利。 同時,他們在附加條款里面也標明了,只要蘭逸飛可以在這一年內突破200名的排名,就會解鎖成長性條款的第二階段。 雖然沒有具體注明,但是蘭逸飛明白,那無非就是一些更深層次的合作,比如廣告代言等等事項。對他來說,那的確是收益率極高的合作方式。當然,一切的前提還是他能取得一定成績。 至于img提供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制式合同。當然了,光是組建專業化團隊這一項,就相當有分量。 在會議室里面,日本網協作為這次交流活動名義上的發起方,首先進行了發言。 發言大意無非是他們很滿意這次活動成功發掘出來了優秀的華國運動員,沒有浪費兩國政府的一番苦心,希望雙方日后可以深化交流,同時不疼不癢地向蘭逸飛提供了留日學習的機會。 可是蘭逸飛都要正式踏足巡回賽了,你提供一個訓練基地倒是實在,網校這種東西......咱就當你說著玩吧。 接下來總算是進入了辦正事的環節。有華國方面的律師核對合同,也有網協官員向img公司的職員解釋蘭逸飛并不是省隊成員,不會被不必要的征召而連累。 這也從某個方面體現出來了,華國方面是真的很重視蘭逸飛可以在國際網壇上展露頭角,甚至都不太重視一些國內賽事的硬性參加指標了。 最終,兩方人員在經過一個小時左右的磋商后,初步達成了一致,也就是確認雙方都是帶著誠意而來的。 同時,他們也終于記起了,會議室內似乎還有一位正主沒發表意見呢。 坐在蘭逸飛旁邊的一位華國網協官員笑瞇瞇地對他笑道:“蘭同學,你對這些條款有什么意見嗎?” “嗯,現在相關人士都在這里,你有什么想法,都不妨說出來。畢竟我們說再多,簽字的人可是你啊!”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