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二百一十一、冤有頭,債有主 這么多人用渴求的眼神看著我,我忽然覺得自己咋這么聰明呢。無論是門外的,還是門里的人都沒有走,大家都在等我揭秘,那么,我還是再好好說一遍吧。 “柳秀才是最早洗脫罪名的,錢立峰也不可能是殺人兇手。那么,柳瘋子有沒有可能? 也沒有。 因為柳瘋子一直拿著金戒指和撥浪鼓制造各種噪音,企圖引起眾人的注意。殺人兇手都會躲起來,怎么可能這樣張揚,反其道而行?因此,柳瘋子也被排除。 王氏沒有仇家,沒有和人結怨。那么,在這么多人的證詞下,這殺人兇手究竟是誰? 根據王氏被殺死的方式來看,也有疑點。卷宗里寫道的是被捅十七刀,最后一刀割喉。這樣做,有兩種可能,一是仇殺,仇恨到一定階段,狠狠下手,泄憤。第二種就是此人應該身形瘦小,并且絕對不是力量型,甚至應該還有些體虧。十七刀的刀深不一,但都沒有傷及要害。只是最后一刀的割喉,才令王氏死亡。 所以,此人瘦小體弱。 再其次,此人應該熟悉柳家地形。他能夠從柳秀才家翻入王氏家中,畢竟是熟悉兩家的情況,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第三的關鍵證物是柳瘋子提供的,就是他手中的金戒指和金鐲子。這應該是一套金飾,戴在王氏的身上,并且是王氏隨身佩戴的。就算柳石榴記不清了,但柳瘋子必然記得。這就要說爛賭之人對于金錢之物最為在意,因此觀察的比較仔細。 推斷的缺口就是從柳瘋子這里開始的,他因為口不能言,手不能寫,整日拿著撥浪鼓發出噪音,期望能夠有人注意到他手中的金戒指,從而發現端倪。但可惜,真的沒有人發現。所以,柳瘋子越發著急,行為就越發詭異,得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 但若仔細想想,對于一個爛賭之人來說,手里拿著金戒指金鐲子,必然應該是金賭場去參加賭博,不可能拿捏在手里,所以說,這必然是相當重要的證物。再推及開去,他的活動范圍除了家就是賭場,他必然是在賭場里拿到了金戒指。再往下推,這持有金戒指的人就是兇手,或是和兇手有關的人。 所以,這部分的結論就是兇手也是個爛賭之人。 當然,我對柳石榴的丈夫雷天一本來也是有懷疑,畢竟他的身量不高,看起來也很瘦弱。但是經過觀察,他雖然身形如此,但因為是家里做木匠的,搬搬抬抬的工作也做了不少,所以他看起來雖然瘦弱,但屬于精壯型。如果下手殺人,應該是手很穩,不會膽怯。因此,他也被排除了。 剛才讓柳秀才家的家仆來搬動縣衙的條案,其實就是在考察這些人的體力。剛才也說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但是,目標鎖定在身材瘦小無力之人,但這些家仆搬起條案的時候并不算特別費力,跑了幾個來回,雖然氣喘吁吁,但是還不至于沒有了力氣。 所以,柳秀才的家仆也排除了嫌疑。 那現在,在本案中出現過的相關聯的人基本上都被排除了。但還有人我們都沒有注意到,可他與王氏柳石榴都有很深切的聯系,并且可以說,他們曾經要作為親人存在的。那就是柳石榴曾經婚配的這一家人。 看起來似乎是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畢竟也用一千兩打發掉了。自從解除婚約后,也沒有人再看到孫家和王氏有過聯系。畢竟發生了這種事情,大部分人會冷處理,或者說是老死不相往來,斷了聯系。 但是,我們之前都忽略了一件事情。柳石榴和王氏與孫家在很長時間里都走得很近,所以才會有姻親一說。那么,他們之間是否會說過什么,是我們不知道的事情?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