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有些人命好,生得好,不愁吃也不愁穿,老爸老媽還帶著他到處旅游,從小就要什么有什么,以為擠擠公交車吃吃路邊攤就叫做體驗人生了。 而胡英子十四歲就出來混生活,那時她就被人毛手毛腳。 到了十七歲,胡英子就在酒吧做陪酒的, 從領班到經理她輪流陪上床。 這么說吧, 胡英子所經歷過的世界, 跟韓明澤所知道的世界完全是兩回事,兩個人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那時的胡英子不是不知道,去工廠做工, 也可以勉強維持生活。 可那時的胡英子很不服氣,為什么有些人生下來就可以吃鮑魚、開豪車、住豪宅, 而她生下來就要吃不飽穿不暖, 到了一定的歲數就只能找個做苦工的嫁了, 然后生一大堆孩子窮一輩子? 關鍵那時的胡英子還有一大家子人要養。 所以,那時的胡英子為了錢, 為了家,做了很多錯事,最后生了個孩子, 都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試問, 這樣的胡英子又怎么能配得上擁有一身音樂才華人又非常好還是個正人君子的韓明澤呢? 正是在這種自卑的心理的作用下, 面對她已經愛極了的韓明澤, 曾經根本不在乎跟誰睡的胡英子,第一次退縮了——很長時間之前, 她就已經開始刻意的跟韓明澤保持著距離,不讓自己陷得太深。 說老實話,要不是這次虎子病重, 讓胡英子失去了方寸,胡英子是不可能同意韓明澤陪她來魔都的。 “千萬別讓我再喜歡你了。” 胡英子看著韓明澤那張憂郁的臉想著。 …… 韓明澤和胡英子回到廢棄的廠房后, 所遇之人都在跟韓明澤和胡英子說:“喲~小倆口從魔都回來了?” 說真的,真的沒有人相信, 韓明澤沒碰過跟他同居的胡英子。 要知道,胡英子長得可不難看, 這要是放在三條街,妥妥的值398。 對于這些都已經說不準有多少年沒有碰過女人的流浪漢而言,胡英子可以算是西施了。 所以羨慕嫉妒恨韓明澤的流浪漢絕對不在少數。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