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徐開又說:“再者,海棠要是重唱一遍,壞了這個先例,別的競演歌手萬一覺得自己發揮得不好,也要求重新競演,到那時,咱們的節目有可能就會失控啊。” 洪海其實也很怕這樣,可要是不讓田海棠再唱一遍,洪海覺得這也太可惜了。 首先,歌曲都沒有唱完的田海棠, 肯定得不到高票, 這就會導致, 哪怕下場田海棠發揮得極好得了高票,也有很大可能要被淘汰到。 其次,洪海可是一個很有欣賞水平的人, 他明白《梨花頌》這首京歌的巨大價值。 這么說吧,如果《梨花頌》是出自《歌手》這個節目, 那無疑會為《歌手》這個節目、為洪海自己增大光添大彩的。 可徐開說得也是實情。 其余競演歌手也都是明星, 萬一把他們給惹怒了, 說《歌手》有黑幕,那么有可能就會毀了《歌手》這個極有潛力的節目。 猶豫再三, 洪海還是想爭取一下! “我去跟另外幾位競演歌手商量一下,大不了,我們節目制作組做一些讓步。” 誰想, 徐開還是搖頭:“就到這吧, 洪導, 你也知道, 我們這次過來,只是來跟冬冬她們姐妹倆解決一下個人恩怨的, 原本我們也只是想比三場,而現在,算上這場, 正好是三場,我們也該退賽了。” 事實上, 當初徐開就已經跟洪海他們說好了,田海棠只參加三場競演, 然后韓明澤以麥子娛樂的名義跟《歌手》節目制作組簽的那份合同就作廢了(《歌手》節目制作組繼續支付剩余的350萬給麥子娛樂),雙方還將此事形成了書面合同。 這場田海棠雖然出了點事故, 但按照徐開代表麥子娛樂跟《歌手》節目制作組簽的合同,他們這邊就已經算是履行完了自己應付的責任和義務。 也就是說,這時候,田海棠退賽,在法律層面上來說,麥子娛樂一丁點過錯都沒有。 聽徐開說,田海棠要退賽, 洪海一下子就懵住了! 反應了一下,洪海才想起來,他們《歌手》節目制作組跟麥子娛樂簽得合約是,田海棠只參加三場競演。 洪海當初之所以會同意這個合同。 一是因為, 《歌手》節目制作組當時的目標,不是田海棠,只是楊馨冬能來參加競演,因此,洪海他們不在乎田海棠參加幾場競演。 二是因為,那時包括覺得田海棠還行的洪海在內《歌手》節目制作組的所有人,都不覺得田海棠能闖過第一輪,認為田海棠鐵定是第一輪就被淘汰了的競演歌手。 哪成想,田海棠不僅闖過了第一輪,還取得了這么耀眼的成績。 而這時候,徐開卻提出,田海棠要退賽。 這洪海怎么能接受得了。 再者說,觀眾也接受不了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