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晚上八點半多。 杜飛從市局出來。 他之前帶著那幾件青銅器出了四合院。 在抵達陳中原家之前,找個機會把昏迷那人,從隨身空間里放出來,用繩子捆個結實。 杜飛仗著身體素質超乎常人,一手扶著車把,一手把那人扣到車子大梁上。 沒多遠,到了陳中原家的大院,直接把那人扔門崗里,自個上里邊去找陳中原。 公安的家屬大院,門崗也是正規編制的公安,還配著手槍,不怕人跑了。 等找到陳中原把事兒一說,又把那些青銅器拿出來。 陳中原也大吃一驚! 他是大學畢業,可知道這些‘廢銅爛鐵’的價值有多大,當即重視起來。 跟杜飛一起,叫了一輛小車,把那人押送到公安局。 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了。 那人被弄醒了,發現自個居然到了公安局的審訊室,還帶上了手銬腳鐐,頓時就懵逼了! 不過這家伙也是老江湖。 知道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的道理。 雖然沒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兒,但硬是啥也不說。 而杜飛這邊,則簡單多了,就是做一份筆錄,描述一下事發的經過。 這個年代,還沒后世那種正規的程序。 辦案的人員,大多從軍隊轉業,手段難免粗獷一些。 杜飛本身是員,在機關單位工作,又是局里的家屬,說話可信度非常高。 如果被抓那人不肯老實交代,杜飛所說的就會被視作事實。 而杜飛也基本上實話實說。 他在這件事上也沒什么可隱瞞的。 說晚上待在家里,聽見隔壁“咕咚”一聲,因為隔壁沒忍住,以為是進了賊,跑過去瞧一眼,就發現那人躺在地上,昏過去了做完筆錄,杜飛就能走了。 但他站在公安局門口撓了撓腦袋。 剛才有些失策了,把自行車丟在陳中原家樓下,跟著一起坐吉普車來,末了還得腿著回去取車子。 好在這邊離住宅大院不太遠,杜飛走著過去,也就十多分鐘。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