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鹿是一種優雅的動物。 公鹿是一種雄壯而優雅的動物。 說實在的,艾格的認知里,殺鹿取肉和焚琴煮鵝沒啥兩樣,那么鹿都殺的,但是憑啥鳥就打不得。 但是很多事情得就事論事。 也許曾經這片土地上,千萬年來的生態都是平衡的,但是自從有一群野蠻的人類踏足這塊土地后,用自己發明的火器對他們能夠看見的所有肉食動物進行無情的屠殺,最終的結果就是導致了白尾鹿這種原生動物在北美洲出現嚴重的數量過剩。 這是一只年輕而健壯的雄鹿,非常巧合的是,艾格一發子彈剛好從它的眼睛里射了進去。 “我的天啊,你太厲害了!”喬安娜跑過來后,對著艾格使勁拍了一巴掌,把他拍了一個踉蹌。 “這只鹿好像有些太大了,我們沒有辦法把它帶走。”艾格對著喬安娜說道。 “呃,說得對,它太大了。”喬安娜點頭說道,就算她不太會估算,也看得出,這只鹿至少在100斤以上。 艾格抓了抓頭發,有些麻煩了,他們剛才出來的時候沒料到能打到這么大的獵物,所以竟然沒帶繩索和棍子。 人就不能偷懶,你偷什么懶,就給你來什么事。 這里離營地并不遠,單程大約就二十來分鐘的路,走快一些,來回半個小時。 但是鹿也許等不了半個小時了。 宰殺哺乳動物,必須要對其進行放血,因為它們體內的血液如果在凝固了,會大量淤積在肌肉和內臟組織中,不光是影響肉質口感,而且會加速肉類變質。 艾格和喬安娜如果去拿繩索,這一來一回耽擱時間,鹿的血也許就會凝固了。 如果現在先將鹿放血,艾格兩人同時急速回去拿工具,艾格擔心大量的血腥味會引來兇猛的獵食動物,半個小時內,它們能把鹿啃成骨架。 弗蘭上次就遇到了狼群,他說至少有十只以上。 還有一個選項,把鹿放血,留下一個人守在這里,另一個人去拿工具。這個選項,除非艾格腦子抽了。 考慮了一會后,艾格決定先給鹿放血。 艾格和喬安娜兩人捉住鹿的犄角,使勁的將鹿朝著坡地那拖動。 哎呵,這鹿真沉,絕對不止才100斤。 將鹿頭朝下身子在上放好后,艾格拔出了閃亮的廚刀二號,他提著刀子蹲下去,對著鹿的脖子研究起來。 呃……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