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都有哪些死刑?-《活在戰國:鬼谷子的局助讀》
為了整治罪惡,每個諸侯國都有死刑。然而,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后,奉行法家的“輕罪重罰,以刑止刑”的治國方針,頒布了更多的死刑。那么,對于秦國而言都有哪些死刑呢?
一、車裂,就是將人的四肢以及頭顱分別綁在馬車上,讓馬朝不同方向拉,直到人被五馬分尸為止。事實上,車裂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出現,當時被稱為“車轘”。據《周禮·秋官司寇》記載:“誓馭曰車轘。”意思是說,在宣誓的時候,對車夫說,違抗命令者當車裂。
最初的車裂,嚴格意義上是“五牛分尸”。將人綁在牛車上,牛動作比馬要慢得多,倘若期間牛兒們再思考會兒“牛生”,那受刑之人更是痛不欲生了!到了戰國時期,秦國繼承了西周王朝車裂的傳統,此時可能考慮到“五牛分尸”太殘忍而改為“五馬分尸”了。對謀反之臣常常處以車裂之刑,商鞅就是被車裂而死。據《史記·秦本紀》記載:“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不但秦國有車裂之刑,各國都有車裂之刑,而蘇秦就是死于齊國的車裂之刑。據《戰國策》記載:“居兩年而覺,齊王大怒,車裂蘇秦于市。”
二、棄市,就是在鬧市中處決犯人,然后將尸體丟棄在鬧市。鬧市中常常人來人往,而在鬧市中行刑的目的無怪乎殺雞儆猴。近年來出土的“云夢睡虎地秦墓秦律竹簡”曾記載說:“士伍甲毋(無)子,其弟子以為后,與同居,而擅殺之,當棄市。”意思是說,士兵甲沒有兒子,收養其弟弟的兒子為嗣,并且居住在一起,但是卻擅自殺害養子,應當棄市。
秦始皇統治六國后,更加殘忍。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有敢偶語《詩》者棄市”。意思是說,秦始皇在焚書坑儒期間下令,只要私下談論《詩》、的人就要在鬧市中處死。
三、腰斬,就是用重斧將犯人攔腰斬成兩截。腰斬始于周朝,直到清朝雍正年間才被廢除。而秦朝的宰相李斯就是因為被誣蔑謀反而被腰斬于咸陽的。此外,商鞅變法時還規定,“不告奸者腰斬”。
四、梟首,就是把頭砍下來,掛到城門或木桿上示眾。為什么叫“梟首”呢?梟,是一種動物,據說出生后會將父母吃得只剩下一個頭,所以將這種刑罰命名為“梟首”。秦始皇十年,與秦始皇的母親趙姬淫亂的嫪毐謀反,參與作亂的“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等二十人皆梟首”。
除了以上四種之外,還有鑊烹(烹殺)、定殺(投入水中活活淹死)、磔(把肉與骨分裂,再斬斷肢體,然后割斷咽喉)、囊撲(把人裝入麻袋打死)、鑿顛(用鐵器鑿頭)等。
自商鞅變法之后,秦國還實施了連做法,一人犯有死刑,全族人都有可能會被殺害。據《史記·秦本紀》記載:“王與孟說舉鼎,絕臏。八月,武王死。族孟說。”意思是說,秦武王與孟說舉鼎,結果秦武王絕臏而死。武王死后,孟說及其族人全部被殺。
死刑非常多,但什么情況下才會判處死刑呢?
第一種、謀反。商鞅被車裂、嫪毐被處死,給他們定的罪名都是謀反。
第二種、弒君或導致國君死亡的。荊軻因為刺殺秦王嬴政而被處死。
第三種、擾亂軍心。據《睡虎地秦墓竹簡》記載:“譽敵以恐眾心者,戮。”意思是說,夸贊敵人,擾亂軍心的人,一概處死。
第四種、亂倫。據《睡虎地秦墓竹簡》記載:“同母父相與奸,何論?棄市。”意思是說,與父母亂倫者,就要被棄市。
除了以上四種,殺人、違抗王命、叛變、泄露國家機密等同樣會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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