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過丁云暫時并沒有這個打算,所以還是婉言拒絕了:“真的是抱歉了。 我暫時沒有這個想法,我現在只想快點把這個案子了結,所以咱們要不還是聊聊這些證據吧,有什么不明白的我解釋一下, 有什么不太合適的地方,我這邊也盡快配合你們把證據弄合適了。 弄合法了之類的。” “好吧,真的是可惜了,那我們繼續聊這個案子吧,這些證據當中……” 被丁云這么一拒絕,紀長天也反應過來自己說的話太過草率了,不論是加入他們還是成為編外人員,都是需要經過很多考查,乃至于職業專業證明的。 并不是他一句話就能決定的事,所以他便索性順遂推舟,將這件事略過。 重新聊到了案子上。 聊起丁云提供的這些證據,有哪些能夠直接使用,哪些經過處理之后能夠使用,哪些并沒有辦法使用,同時還順帶著詢問了一下丁云某些證據到底是從哪獲得的,有沒有證人聯系方法等等。 等這些全都交流完,丁云特地提了一下她不方便弄到的證據,以及建議: “對了, 除了這些證據之外, 其實還有一些物證,我自己獲取的話恐怕不太合法, 所以我就沒有收集,恐怕得你們治安署申請許可證之類的去收集了。 比如說我那個早亡的哥哥尸骸。 如果我沒調查錯的話,他的尸骸應該埋在了祖墳夭折嬰兒的倒數第三個墓穴當中,墓碑上面刻的是,家族旁支一個早就絕嗣了的李紅玉夭折長子之墓。 但實際就是我的那個哥哥。 同父同母的那個哥哥。 當時沒有火化,所以現在尸骨應該還是能夠做基因鑒定的,有關于這方面的物證只能你們治安署的人去獲取了。 我去獲取那就是犯法。 另外那個蘇蓮的尸體也沒有火化。 同樣埋在了李家的祖墳里面,就是沒刻墓碑的那個,也是李榮對外宣稱為自己準備的那個墓,他是想要死后跟蘇蓮合葬的,而且這件事他做的同樣不合法,因為當年蘇蓮的朋友已經替蘇蓮和她的丈夫辦了喪事,把他們兩人埋在了一起,后來是他偷盜了蘇蓮與她丈夫的合葬墓,把蘇蓮的尸體偷出來,埋到自家祖墳里的,這可是妥妥的犯法行為。 ……” 沒一會功夫,丁云就把自己知道消息,但不好去收集的證據,以及證據所在地全都透露了出來,隨后又繼續道: “還有一點只能算我的建議啊,你們聽不聽其實無所謂,我覺得你們也許可以悄悄的把我那個親生母親,也就是孔妍紫女士邀請過來,告訴她這件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