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調查到你名下房產又怎么了,這房子首付不是結婚前就已經付了嗎,房屋產權在你的名下,也是結婚前登記好了的,完全屬于婚前財產,關她屁事。 房貸也是你一個人在繳。 她一分錢沒出。 調查到她也沒資格分房子……” 在林桂花看來,她兒子現在住的這套房首付是她用她兩個女兒的彩禮, 以及家里這些年的存款,湊起來繳納的。 貸款則是她兒子一個人承擔。 這是妥妥的婚前財產。 哪有什么問題? 要不是擔心她那兒媳婦知道這房子是他們家花錢買下來的,回頭再吵著鬧著,妄圖把自己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面。 他們也不至于一直瞞著。 而說到這,林桂花還有點可惜道: “唉,可惜我跟你爸都沒有固定工作或者公積金啥的, 不太好申請貸款。 只能由你來申請貸款。 不然要是把房產的名字落在我跟你爸的名下的話, 那肯定更安全, 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跟你媳婦沒有任何關系。 這事你媳婦應該還不知道。 你可別不小心透露出去。” “媽,可是小玉她一直以為我們房子是租的,還跟我一起分擔房租,她交給我的房租都被我用來還房貸了,這會不會有什么影響,比如說,她有參與還房貸,然后也就有資格分點房產啊?” 周俊宇還是有些擔心。 因為他房子畢竟不是全款買的,是貸款買的,婚后依舊在還房貸,而他還房貸用的錢,不論是他的工資,還是他媳婦交給他的房租,其實應該都能算是婚后的共同財產,這么一來的話,房屋產權肯定是不可能百分百歸他所有的。 他也正是因為想的比較細,所以內心才會有些忐忑, 不像他媽那么篤定。 有時候人就是越無知。 才會越篤信自己沒有錯。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