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娛樂圈是很殘酷的,人氣和流量才是關鍵,見風使舵,誰紅跟誰玩,不紅的都不愿意多看上兩眼,不要太正常。 所以為了以后。 也為了能不再繼續拖下去,讓公司尋找到給他們穿小鞋的機會,胡梅梅她們只能捏著鼻子,同意付違約金解約。 畢竟事已至此。 后悔也沒有后悔的余地。 然而那是他們,丁云那邊是無法解約的,因為丁云根本付不起違約金啊。 原身攢下的那點錢,除了一部分花在自己身上之外,剩余大部分都被她爸媽榨走了,其中百八十萬買了房,還有百八十萬被他們每個月五六萬要走了。 即便丁云已經把原身為數不多撐場面的首飾包包全部變賣,她手里的錢。 也不夠賠付違約金的零頭。 況且就算沒有她爸媽,并且原身一分錢不用,那她也付不起違約金,因為這五六年下來,原身就沒賺到五百萬。 理由也很簡單,直到這時候,丁云才知道整個公司只有原身一個人跟公司簽的是一九分成合同,其他人簽的至少都是二八或三七,至于為什么會這樣。 公司給簽約藝人的第一份合同都是一九分成,只是大多數人并不傻,不愿意簽,這時候公司才會拿出二八分成的合同,如果十分難搞的話,那可能三七分成的合同也能拿出來,至于再高,那就不可能了,公司根本不愿意多出血。 而原身當時簽約的時候,只是純粹為了三千塊錢的保底工資,外帶包吃包住和五險一金,壓根就沒有在意分成。 公司那邊又不傻。 顯然不可能提醒她或者給她更換合同,所以她的合同就一直維持了下去。 不管怎么說,反正在丁云拿不出違約金的情況下,她父母也不可能替她出違約金,這種情況下,周娥他們只有兩個選擇,要么繼續上訴,要么就是索性直接放棄,不管了,甚至最好能直接跟丁云斷絕所有關系,避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需要一起背負六百萬的違約金。 直到此時,許大楊才開始后悔。 后悔自己的選擇。 早知如此就不鬧了,不解約就不解約,被冷藏和沒工作,就冷藏沒工作好了,實在不行至少還能拿閨女換彩禮。 再怎么都不會比現在。 需要背負六百多萬違約金來的慘。 至于能不能后悔說不解約了,隨著局面對調,已經不是周娥他們說了算。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