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有人愿意買,丁云自然不會不賣。 沒多久,她便把自己前段時間利用過去攢下來的錢,以及學校縣里給的獎勵全部花光,造出來的十幾個儲物球。 以十萬一個的價格都賣了。 一個成本大概不到一萬。 看起來利潤好像挺高的,但實際這是沒算研發成本,人工成本以及設備制造器材成本,如果把這些全都折算成為成本算進去的話,這價格賣簡直血虧。 不過目前除了人工成本之外,其他成本對丁云而言基本相當于沒成本,所以賣這價就無所謂了,能賺一點就行。 太貴了她怕賣不出去。 而國家研究所那邊,是直到丁云把東西都賣完了才反應過來,派人過來檢測儲物球的真假,并且邀請丁云加入。 本來丁云其實還是挺感興趣的。 只是交談完丁云就沒興趣了。 因為他們要求丁云在加入研究所之后,研究成果都歸研究所所有,她只擁有署名權和獎勵,甚至還表示大部分研究所都是這規矩,這待遇相比較于丁云本身民間科學家,沒有任何高職稱高學歷的身份而言,其實已經是高待遇了。 如果是本身毫無成果的人加入研究所,并且利用研究所里的設備和資源成功研究出了某樣成果,那么這個要求無疑是合理的,畢竟這屬于職務型研究。 但是丁云現在已經有了成果。 甚至于成果都可以算成熟了。 對方還想這么干,無疑是在欺負丁云年齡小,以為她不懂事,想要用最小的代價,竊奪她現今的研究成果罷了。 所以丁云雖然沒有翻臉,但也很客氣的委婉拒絕了他們的邀請,然后就立刻決定不再想著依附研究所啥的,一切還是自己來為妙,最多接受融資贊助。 但主控權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與此同時,那些已經把儲物球買到手的人,基本都開始炫耀了起來,畢竟這么一個新奇的東西,又花了那么多錢買回來,光自己一個人收著玩,哪有什么意思,當然得讓別人也一起開開眼。 向別人炫耀炫耀,同時展示一下自己眼光獨特,才最舒服,最開心不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