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劉國鼎的死亡,對丁云的影響并不大,剛一火化埋了,丁云也就差不多把他給忘了,但是讓丁云沒有想到的是。 這事對她閨女影響還挺大的。 不知道她閨女是怎么想的,在劉國鼎死后,她就一個人待在屋里,不吃不喝的呆了一天,然后便出來跟丁云說。 她想相親,二婚再嫁找個伴。 理由是,她覺得她父親死的時候實在是太孤單無助了,同時她還聯想到了自己,覺得丁云肯定會比她先去世,然后兒子大概率也不會跟她一起住,即便住到一起,婆媳之間關系也不一定好。 她既不愿受氣,也不想兒子為難。 所以還不如趁年輕找個伴。 免得晚年生病都沒個人陪著。 除此之外,她還特地提了些要求: “我想找的相親對象,年紀最好要比我小,因為我看新聞上說,女性的平均壽命要比男性高很多,所以如果找個跟我差不多大的甚至比我還大的話,到時候就不是我生病要人陪,而是他生病我得陪著他了,那樣我還不如不二婚。 還有吧,就是最好父母雙亡。 再不然家里有兄弟姐妹,同時本身不是老大也行,畢竟我可不想嫁過去沒兩年,就伺候身體不好的老頭老太太。 長的不能太磕磣,不能有比較明顯的缺陷,比如說殘疾呀,臉上有疤之類的,當然了,如果特別帥的話,或者身材特別好的話,這方面也可以寬松點。 看不見,聽不見都可以。 個人生活習慣不能太差,不能一個月不洗澡,半年不洗床單,一年不打掃衛生之類的,最好是稍微勤快一點的。 如果會做飯的話就更好了。 家里沒有孩子無所謂,但如果有孩子的話,孩子最好年紀大點,我可不想幫人帶孩子,怎么著也得是能上初中往上的年紀,同時也別指望我待他跟親生母親似的,但肯定也不可能虐待啥的。 就正常相處,該給的給。 除此之外,工資不能太低,不能是那種成天不著家的工作,也不能是那種特別累,容易猝死的工作,我不想嫁過去沒多久就再死個丈夫,害得別人說我克夫啥的,至于其他的我再想想……”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