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意味著,丁云的錢肯定是收不回來了,但是收獲了值三百多億的房產。 可以慢慢賣,回籠資金。 也可以就當固定資產租出去之類。 而隨著解決了這些債務,不僅整個石氏集團的名聲好了許多,集團本身也獲得了三個月左右的喘息余地,只要能在這三個月內想辦法再回收一筆資金。 那就能再續一段時間命。 當然,前提是不繼續擴張。 不出其他幺蛾子。 而之所以能夠如此,并不是說丁云本身能力有多強,也不是說她比石濤林厲害到哪去,根源還是在于丁云的手里有筆龐大的流動資金,沒有這筆流動資金,根本不可能盤活石氏那一潭死水。 就是天王老子來了,在沒有外來幫助的情況下也沒法挽救石氏這爛攤子。 丁云不但很清楚這點,她更清楚現在的石氏集團只能說是勉強救活了,距離健康持續發展還遠的很,況且她也沒打算費盡心機的把這個集團恢復過來。 原身只是要求不破產而已。 又沒有要求必須維持原來的規模! 況且就原身父母所作所為來看,丁云怎么想都不覺得她父母是什么善茬。 更不覺得她父母能要臉。 要真把集團救活恢復,到時候還不知道有多少爛事等著她,所以丁云才會在注資的時候沒有直接出錢,而是又是弄投資,又是弄購買債券,又是要求以房產作為還貸抵押,防的就是她父母。 為的就是不想便宜了他們。 不過由此也帶來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她在收獲了價值三百多億的房產之后,這些房產也是需要管理的,所以她特地新開了個公司,并且從原來的石氏集團中挖了些人過去,幫她運營公司。 她打的主意已經很明顯了,無疑就是想利用必須在一年內用掉的多財多億卡內一千億現金流,把石氏集團掏空。 構建完全獨屬于自己的集團。 這樣不但能夠迅速擁有一家獨屬于自己的公司,還能夠把她覺得不錯的人才全部都挖走,免得還要開除得罪人。 最后剩下的沒什么債務的空殼,以及一堆她看不上的員工,正好可以留給萬一還會回來的父母,豈不是美滋滋! 而且即便這樣。 丁云還覺得自己虧了呢。 畢竟除了她,誰還能拿出一千個億把石氏集團這么大個爛攤子維系下去。 并且清完債,不破產啊!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