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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錯過最愛的那一刻-《良言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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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東圳一個人從b城馬不停蹄地開車趕過來,他心急如焚,擔心她會一直那么哭下去。他按照寫意留的地址,在游樂場找到她。沒想到,那個時候的寫意,神色恬靜地坐在公園的木椅上,和前面的幾個小朋友說話,神色已經平靜下來,全然沒有電話中的失態。她和那些小孩幾分鐘就混熟了,一起猜字謎,贏的人分糖吃。

    有個胖乎乎的小孩四處找了根枯樹的枝丫,問:“阿姨,你說這是什么?”

    “木棍。”寫意說。

    “四個字的。”

    寫意想了想:“一根木棍。”

    確實是四個字,她從小就這樣,無厘頭,捉弄人是一流。

    詹東圳在旁邊看得只搖頭想笑。

    果然,她的答案讓小胖有些措手不及,急忙擺手說:“不是不是,不是這個意思,就是用四個字說的那種話。”

    “那叫成語。”寫意樂了。

    “對,對,就是成語,怎么說?”

    這下可考倒她了,她側了側頭,蹙著眉,“不知道。”太難猜了。

    小胖揚揚得意地說:“這叫完好無損。”

    然后,他又將枝丫折了一下,樹皮還沒掐斷,繼續說:“這是藕斷絲連。”

    寫意聽到,笑了笑,接過那棍子,一下子掰成兩截,問:“那阿姨考你,這是什么成語?”

    小胖撓了撓頭,眉毛擰在一起,搖頭說:“老師還沒教,我不知道。”

    寫意眨了眨眼睛說:“這是一刀兩斷。”

    嗖嗖的秋風吹亂她的頭發,她恢復往常一般,唯一哭過的痕跡只是那雙紅腫的眼睛。她一直堅強得要命,從來沒有在他面前落過淚,哪怕是父母去世的時候。

    他見孩子們拿著糖離開,才走向她:“你干嗎對著電話哭得稀里嘩啦的?”

    “那是因為我牙疼。”她說。

    詹東圳替她在b城找了個僻靜的住處,讓她一個人住。寫意關掉手機,拒絕看電視,不買報紙,窩在詹東圳的公寓里。牙疼果真來得兇猛,因為牙齦發炎,她整個臉都腫了起來,只好出門去藥店買藥,藥店推薦了一大堆品種。

    她皺眉,“不是我以前吃的那種。”

    “以前吃的是什么?”藥店的人問她。

    她怔了怔,“我……不知道。”

    在回家的路上,寫意突然打了車去西郊東山的墓地。寫意遠遠地看見那兩座墓碑,從上數下來,路邊第三個和四個。左邊是父親,右邊是母親。母親不是他合法的妻子,為了尊重任姨,沒有用雙棺讓他們葬在一起。照片上是父親笑著的樣子,他和她一樣,只有一個酒窩。小時候,她那么調皮,那么搗蛋,可是父親提起她的時候,依然很自豪,總說:“我的寫意,我的寫意……”

    以至于寫晴那么討厭她。

    所以,寫晴說:“別以為爸爸叫你回來,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訴你,無論沈家的財產,甚至是詹東圳,我都不會讓你分去半點。”

    她當時淡淡地一笑,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國,有阿衍。

    厲擇良永遠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個,在金發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樣的亞裔卻仍然惹人注目。修長的身材,眼睛是內雙,頭發修得剛好,不太長也不太短。每次剪完頭發之后,耳后的皮膚會暫時暴露在空氣中幾天,白皙而且細膩。和那些打著耳洞,頭發梳成莫西干樣式,身上飄蕩著刺鼻體味的白種年輕人完全不一樣。每逢遇見女人對厲擇良側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說:“我一定要把你盯緊點。”

    寫意去的那會兒,他已經在投資股票,和朋友合作開公司,常年開車往返于法蘭克福和海德堡之間。他的脾氣并不如現在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為人很低調,這也是早被寫意熟知的個性。她來得突然,德語不好,費了很多時間在語言上,也因為如此除了學校一般不出門,所以,一般都是他帶食材回來做給她吃。

    那天,厲擇良又去了法蘭克福,晚上不會回來。德國的冬天來得特別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點多就黑了大半。寫意從學校回來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下來,可惜又將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圖書館。隨著暮色深沉,氣溫也急劇下降,凍得她夠嗆。她又懶得繞回去取東西,于是一個人抄近路,想從小巷里盡快趕回家。整個巷子里只有她一個人,腳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開始害怕,緊張地回頭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轉頭以后,發現遠遠的前方急匆匆地走來一個人。她心中一緊,就怕遇見醉酒的流浪漢,于是將一錢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勁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來,心提到嗓子眼,幾乎想回頭撒腿就跑。

    就在這個時候,那人放慢了腳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寫意?”

    那一瞬間,寫意一呆,隨即幾乎是飛奔著跑去,撲在他的懷里,“阿衍!”

    “你一個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說話的時候氣喘吁吁的,好像從別的地方急忙趕來的。到了燈光下,寫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氣里,額頭居然冒出細密的汗。

    “你下午說你不回來啊?”

    “忙完了就回來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蘭克福的時候突然想到不知道這么冷的天氣留她一個人在家會怎么樣,于是,他開了一個小時的車回家,發現家里沒人,又朝圖書館這邊找來。

    “那你來接我?”寫意側頭問他。

    他板著臉,沒有回答。

    寫意樂呵呵地哈熱氣來搓手,她沒戴手套,衣服上也沒兜,所以十指已經凍成紅色。

    “手套呢?”他問。

    “忘在學校了。”她說。

    “什么時候長點記性,丟三落四的。”

    他說完,將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時有些涼,可在那個時候卻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頭,才注意到她只穿著羽絨服,帽子圍巾都沒戴,便放開她的手,將自己的圍巾取下來為她套上。

    “哪兒還冷?”他問。

    “手冷。”她撒嬌。

    這下他沒轍了,他不習慣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開大衣的紐扣,準備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兒有那么嬌氣,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騰。”

    寫意眼珠子一轉,“這樣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當時穿著一件藏藍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剛才焐熱的溫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時將那個口袋撐得鼓鼓的。

    然后,寫意嘻嘻地沖他笑,“這樣就好了。”

    她的五指從厲擇良的指縫中穿過去,順利地與他扣在一起。厲擇良的手不經意間似乎僵了僵,緊接著,他沒有刻意地迎合,也沒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幾下,將溫暖傳遞給她。

    接著,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著說:“對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寫出來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寫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過,等一會兒阿衍就會來暖和你的。”

    厲擇良啞然失笑。于是,兩個人就這么一起并肩回家了。不知道是走得急,還是氣溫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緊張的緣故,握著厲擇良的那只手的掌心開始有汗。她想伸出來擦一擦,卻又不敢。她怕自己輕輕一動,驚動了他,再也不肯讓她握。

    那是他們第一次牽手,要不是她厚著臉皮冒出這么一個主意,還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馬月去了。從第一次相識到第一次牽手,居然經過了七年。

    過了一會兒,他問:“那只手不要了嗎?”

    “什么?”

    “你的右手。”

    “要!”

    于是兩人調了個方向,換手又牽了一次。

    寫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樂什么?”他問。

    “沒什么啊,沒撿到錢。”寫意斂了笑,學著他平時的樣子,板著臉說。

    其實,她在心里琢磨著,是不是以后就一律不買手套了。

    厲擇良還有一個愛好,便是看球。她很難想象,他那樣內斂的一個人,怎么對那種運動感興趣,雖然知道他從來不玩兒。他倒不是很狂熱的那種,只是周六都會空一點時間打開電視機看當地的轉播。他看球的時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個人靜靜地看。每逢他看到激動之處,握緊拳頭,會一下子站起來,再緩緩坐下。

    “他們踢來踢去老是不進,多煩啊。這么多人搶一個球,不如讓裁判一次多發幾個。”

    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聲。

    才過了一會兒,她在旁邊就又開始坐不住了。

    “難道你選德國的原因,是為了看球?”她問。

    “那我來看球,你來做什么?”他反問。

    “……”

    寫意瞅了瞅他,這個問題問得很沒有挑戰性,難道他還不知道她是來做什么的?

    那個周末,剛好是圣誕節前的最后一輪球賽,他開車載她去臨近的法蘭克福一起看現場。臨走的時候,她背了個小包,將所有需要的東西帶齊了,出發。

    他突然問:“手套帶了嗎?”

    “啊,”寫意故意說,“我好像忘帶了!”

    “我明明見你放在椅子上的。”他說。

    “是嗎?”她裝傻。

    “是的。”他斬釘截鐵地說,然后遞給她趕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計還沒開始實行,就被識破了。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卻不得不遵命。她從來沒有去現場看過球賽。他們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場球迷的中間。寫意抬起雙手,跟著他們學那些手勢和口號,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樣子,再也沒有抱怨無聊。中場下起雨,幸好她穿著雨衣,他戴著鴨舌帽。當主隊進球的時候,寫意和旁邊的球迷一起蹦起來。

    她抓住厲擇良的手,興奮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別喊了,嗓子喊啞了。”

    那場比賽,升班馬法蘭克福奇跡一般力克衛冕冠軍拜仁慕尼黑,場外天寒地凍還飄起了紛紛的雨雪,球場內的熱情卻一浪高過一浪。主裁終場哨聲吹起的那個瞬間,大家都歡騰起來。旁邊的一個和寫意擊掌慶祝的德國球迷,激動地將手上的隊標圍巾繞在寫意的脖子上,大喊:“siehabenunsglueckmitgebracht!(譯:你給我們帶來了好運!)”說完,毫無征兆地捧起她臉,在臉蛋上狠狠地親了一口。寫意心里也樂得很,還給了對方一個大大的擁抱。她隨即跟著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場,上了一級臺階,發現厲擇良還留在后面,帽子壓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準備碰他下,說:“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個瞬間,他拉過她,將臉湊過來。

    她剛才上了一級的臺階,顯得還比他略高一點,所以需要他稍微抬頭,她雨衣上的帽子還戴著,因此耳朵能聽見雨滴打在雨衣上滴滴答答的聲音。她看見他靠過來的臉,些許一怔,轉瞬之后才明白他要做什么。旁邊有球迷在霏霏細雨中燃起煙花,慶祝主隊的勝利,還有很多人久久不愿意走,球員剛剛致謝,于是他們主動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浪。

    他就站在這些人之間,在過道上,臉漸漸地接近她。寫意睜大眼睛,呆呆地望著他那雙凝視著自己的雙眸,不自覺地微微張開雙唇。沒想到半空中,兩人的動作被阻,因為他的鴨舌帽帽檐正好戳到寫意的眉骨上,她吃痛地瞇了瞇眼睛。他隨即遲疑了一下,神情一頓,挪開臉,卻沒有再來第二次。寫意也是茫然了一陣,之后卻又隱隱覺得失落。她平時大大咧咧,可惜骨子里還是沒有那么開放。前一分鐘被其他人親了一口,當時還毫不介意,可是當對象突然換成厲擇良以后,她居然一下子害羞起來。

    回程的路上,寫意開車。她學了車,因為醫生說自己開車的話會讓暈車的癥狀緩解。厲擇良平時有些懶散,既然有人樂意開車,自然用不到他。回去的厲擇良蓋著帽子,遮住臉,坐在副駕座上,似乎是在閉眼睡覺。兩人除了必要的那幾句,竟然沒怎么說話。幾個同去看球的朋友心里高興,回到海德堡又找酒吧喝酒,自然也拉了他倆去。

    “我也要啤酒!”寫意跟著大家一起喊。

    厲擇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她立刻不情愿地蹙了蹙眉頭,口是心非地糾正說:“怎么可能呢,我滴酒不沾的,只喝蘇打水。”

    厲擇良恰好在酒吧遇見熟人,兩男一女。那女姓董,據說是某市市長家的千金,長得極為乖巧。寫意見過她幾次,每次看見厲擇良幾乎每句話必以“擇良哥哥”這個稱呼作為開頭。

    寫意理所當然地非常不喜歡她。那位董小姐不知道聽旁邊兩個男的說了什么,望著厲擇良掩住嘴輕輕笑。那雙片刻不離厲擇良的眼睛,在寫意看來,真應該挖出來熬湯。

    她越想越氣憤,大叫:“我要啤酒!”叫完以后,再看了一眼厲擇良,她的舉動根本就沒有引起他的注意。

    她賭氣一般,拿起杯子咕嚕咕嚕地喝下去。待厲擇良和人寒暄完回頭一看,寫意居然已經在喝第二扎啤酒了。她的酒量一直很淺,就連喝家鄉的米酒也會醺醺然,所以,啤酒下肚臉蛋已經醉得通紅。她將下巴磕在吧臺上,眼神發直,此刻悶悶不樂地卷起食指有一下沒一下地彈著那啤酒杯。最后,他半攙半扶地將她帶回去。她這個人一醉就睡覺,當然半醉的時候卻是最啰唆的。爛醉如泥的寫意仍然不忘氣鼓鼓地嘮叨。

    “干嗎不經我同意就叫你擇良?”

    “‘哥哥’這兩個字,也是她能隨便喊的?”

    “惡心不惡心。”

    “討厭,真討厭。”

    “下次把舌頭也切下來。”

    “不熬湯了,讓阿衍紅燒比較好吃。”

    “什么亂七八糟的。”他搖頭,然后掏鑰匙開門。

    他剛一放手,她就歪到一邊去了。他沒辦法,只好將她架在懷中,下巴正好抵在她的額頭上。

    她皺了皺眉說:“你的胡子扎到我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挪開下巴,將鑰匙插進鎖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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