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清晨,吳奇呼吸著陽臺的清新空氣。 他已經不用親自接電話了,他已經在市里租了一間辦公室,雇傭了兩個接線員了。 正好,天機物流和水產公司,都想要進軍玄武市,也需要一個門面。 有時候請伙伴過來談生意,也不能總是在酒店。 喝著蟹肉粥和灌湯包,吳奇的電話響了。 “喂?知道了,交給誰辦的?” “嗯,替我感謝他,不用在意錢。” 吳奇感覺自己說出這話的時候,有一種狗大戶般的感覺。 七月將盡,八月要來,秋天到了,冬天還遠嗎? 現在陽臺往下看去,他嘆了一口氣。 多事之秋啊。 而安江看守所,探監室。 嘩啦嘩啦…… 鐵鏈拖動的刺耳聲。 硌鐺,鐵門與邊柱敲擊的聲音,回蕩在空曠的走廊…… 藍白色的制服,锃亮的青白頭皮,憔悴的瘦臉,隔著透著斑駁的白色油漆的鐵欄桿,律師王林已經見多不怪了。 看這對面那人眼角的淤青和嘴角的傷口,他也裝作沒有看見,只是目光盯著桌面,緩慢的敘說著他的案件。 瞳孔放大。 青筋突起。 呼吸急促。 鐺鐺鐺,橡膠棍敲擊鐵欄桿發出的聲音,像是刺破氣球的尖針。 “嗨,0129,注意情緒啊。” 他坐在椅子上,有點情緒崩潰,像是一灘爛泥,直不起腰,嘴里還不停的念叨著:“不是拘役十五天嗎?罰款五千嗎?怎么會是……會是……” “嫖宿幼女罪。” 律師補充道。 “對對對,怎么會是嫖宿幼女罪?她怎么會……” 律師角色有點無奈,翻開手里的資料,讀著法律條文。 “嫖宿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拘留并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別嫌水,說不定啥時候用得上。) 嫖宿幼女罪是九七年設定的,它的原意是指,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幼女發生某行為,雙方自愿,而且沒有造成傷害。 其實,這是為了保護嫖客權利,指定的法律,不然按照弓雖的女干,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這兩個分開也會和諧,我就加一個字) 而前者,是五年起步,最高十五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