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上任人曹官第一天。 夜里。 白貴煉化人曹玉旨的時候,冥冥之中感應到有人借助人曹玉旨在呼喚于他,他神識入內一探。下一刻,便來到了一處福田。 福田是土地公、城隍、山神等小神的居所。 一般就在所轄之地的另一空間。 福田內。 稻禾累累,涓溪小流。 郁郁蒼蒼的稻田邊,屹立著一間兩落的宅子。。匾額上書寫著“河中府永濟縣土地廟。”刷著桐油的朱漆大門掛著一副對聯。上聯是“土發黃金寶”,下聯是“地生白玉珍”。 “河中府?這是到了晉地?” 白貴念著這地名,瞬間了然自己到了什么地方。 他走到門前。 便感應到了宅中的冥冥感應。 宅內,一矮小長髯老人,手持龍頭拐杖,站在一處供桌旁,不斷揖禮,嘴里念念有詞,“再不來上仙,小老兒這土地廟就要被拆了。” 供桌上則放著一神位,上書“泰山神”。 “看來是東岳大帝感應后,將我這人曹官派到此處處理事件。” 白貴了然道。 他走進了正堂,現出了真身。 福田中突然多了一道氣息,永濟縣土地公立刻感應到了,他轉身一看,是一個綠袍官員站在了門外,再使用法力一看,便見一團金光包裹著玉旨在這綠袍官員靈臺中浮沉,他連忙躬身道:“小老兒見過上仙。” “不必多禮。” “本官為人曹,代天庭巡視人間。不知你這土地為何禱告于天?” 白貴擺了擺手,詢問道。 “啟稟上仙,小老兒是這永濟縣的福德正神。永濟縣內,有一惡徒,名為陳大虎,平日里游手好閑,專好欺男霸女,仗著家中妹妹嫁給了晉陽王氏的六房二老爺當小妾,所以橫無忌憚……” “一個月前,小河村的周家女兒跑到小老兒的土地廟哭訴,說是被這陳大虎暗中糟蹋了,在廟中說這上天怎么不長眼, 讓這惡徒富貴……” “小河村姓周的曾是小老兒的后輩。小老兒見這惡徒壞事作盡, 所以暗中遣使了兩個小鬼敗他氣運、削他福分。” “本來按照小老兒的估計, 這陳大虎三個月后就會暴疾而亡,但不料,他使了銀錢, 找了個云游道士。道士打殺了我派去的小鬼,并且給陳大虎支了招, 挑釁族人, 準備伐了我的廟宇, 毀了我的神像。” 永濟縣土地公說到后面的時候,訕訕一笑, 頗有些不好意思。 土地公,又稱福德正神。 白貴聽后恍然。 土地公是小神,哪怕永濟縣土地公為一地的土地公。但不如神仙之品, 為末流中的末流。也只有遣派小鬼做事的本事。現在陳大虎有了云游道士助力, 他再派遣小鬼, 也是個被打殺的命。 而小鬼作惡這等事, 也不見得多么正大光明。至少云游道士打殺了小鬼之后,顯然不會受到什么懲罰。 現今陳大虎要使計破山伐廟, 推毀永濟縣土地公的廟宇。 永濟縣土地公束手無策,所以只能稟告上神,讓上神前來處置此事。 “一面之詞, 不可聽信。” 靜謐了一會,白貴沉聲道。 他是人曹官, 權掌人間事。東岳大帝讓他前來永濟縣土地廟,決不是為了偏幫永濟縣土地公, 所為的,估計還是因為他是人曹, 好處理人間界和仙神之間的交際。換句話說,這件事讓他秉公處理。 若是幫助永濟縣土地公,直接派遣神將就可。 不會讓他前來此地。 永濟縣土地公大急,準備再次辯解,“小老兒,小老兒……,上仙, 小老兒所言字字如實啊。” 白貴卻不管他,一道法力拂去,將永濟縣土地公推到一旁。 然后他默念咒語,“天雷尊尊, 龍虎交兵。靈寶符印,九天敕箓,黃巾力士,速來!急急如律令!” 頓時土地廟內,顯現出了兩個面如紅玉、須似皂絨的大漢。這兩個大漢頭戴黃巾,身著繡襖,披著鐵甲。仿佛有一丈身材,縱橫有千斤氣力。 這是仙神手底下護法降魔、力大無窮的道兵。只要是天庭在籍仙神,或是有背景的道士,都可借神咒召出它們。 “將永濟縣陳大虎、小河村族長的魂魄拘來。” 他道。 兩尊黃巾力士拱手聽令,從福地中遁出。 “你隨我先出福地。” “在土地廟中做一個公堂,前來審訊二人,若這兩人所言和你所講一樣,本官自會為你主持公道,若是所講有所偏差,此事……” 白貴看了一眼土地公,淡淡說道。 土地公不敢違抗旨意,只得聽令,隨白貴一同出了福田,到了陽間的土地廟。 這土地廟作為永濟縣最大的土地廟, 規格不小, 不同鄉間野社。 土地廟另有一廟祝,亦被白貴傳喚了過來。 正廟做了公堂。 過了十幾息的功夫,黃巾力士將陳大虎和小河村族長的魂魄拘了過來。 二人被扣押跪地。 永濟縣土地公站在一旁。 草民見官叩拜,而土地公作為官,則只需站立就行。 白貴坐在正中,一拍驚堂木,喝問道:“陳大虎,你強搶民女,作惡多端,罪大惡極,不知可否此事?” 他這一喝,乃是道音。 尋常小妖都抵擋不住,更別說一介凡魂。 對付這等事,就無須用什么計策了。直來直去,秉公辦案就行。 陳大虎正想辯解,但不知怎么的,嘴巴卻控制不住,將自己做過的惡事,倒豆子般的說了出來。 小時候,他雖有為惡之心,但家世低微,只能小心做人,與鄰為善。但等他小妹逐漸長大,愈發出落之后,動了歪心思,引薦給了晉陽王氏六房的二老爺,這二老爺曾是隋朝的官,現今已經年過花甲,但人老心不老,順勢納了陳小妹作了小妾。 而借此,陳家傍上了晉陽王氏。他亦開始為惡,糟蹋了周氏女,只是他累累罪狀中的一條罷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