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國民間禁忌全觀-《中華萬年歷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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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七:稱人日,忌諱動針線,不用刑罰,不罰孩子等。
大年初八:稱“谷日”豐收之日。
立春禁忌
民間認為立春宜晴不宜陰。晴則兆豐,陰則兆災。河南一帶民謠說:“立春清明又和暖,農人鼓腹皆翹天;倘若風陰與昏暗,五谷不登人不安。”又有“晴是諸事吉,陰乃萬事愁”的說法。山東一帶的人們認為立春日如果是陰天,就會有蟲傷害禾豆。萊陽地區立春日忌諱挑水和掏灰,說是挑了水,一年當中精神不振,光打瞌睡;掏了灰,一年的好運就掏跑了。鄆城一帶忌諱兒童在家過節,不滿十歲的孩子要到鄰居家中度過立春時刻,叫做“躲春”。安徽西南部將當年沒有打春的年份稱為“瞎年”,瞎年是不宜結婚的,否則婚后得不到幸福。
“二月二”禁忌
民間認為龍抬頭表示驚蟄已過,天空將要打雷,龍王將要降雨。龍出則百蟲伏藏,人們希望借助于龍的聲威制伏百蟲百害,使其不能危害莊稼。因此,這天要特別小心,不能動刀動剪動針線,否則會傷到“龍目”,戳到“龍眼”。早晨擔水時,禁忌水桶碰到井幫,否則會碰傷龍頭。這一天忌推磨,以免壓住龍頭。還忌諱吃稀飯喝疙瘩湯。否則會糊住龍眼,天將降冰雹。在這一天農民停止勞動生產,禁止打獵,禁止使用刀子、斧子等有刃的工具。
河北邯鄲、陜西綏德二月二禁忌太陽出來之前不能從河里或井里挑水,傳說龍在水中潛伏,太陽出來之前還沒有騰入云霧之中,怕挑水時把龍挑出來。這一天不碾米,不磨面。當地人認為碾是青龍,磨下有各種條紋,還要把磨頂起來,讓青龍騰空,所以有“二月二頂起磨,龍抬頭云里過”的諺語。二月二這天不吃面條,因為面條細長,像龍,吃了就犯忌諱。
北京、河南等地二月二忌諱吃面條,說是吃面條就是吃龍須,惹了龍王,當年會鬧澇災。
不能喝粥、吃米飯,人們認為粥是龍血,米飯是龍子。不能紡花,因為“二月二紡花,嬲了龍毛龍抓”。龍抓就是雷電擊人的意思。不能做針線活,做針線活會扎了龍眼,如果強行做了,蝎子、蛐蜒就會往人身上爬。
民間還有在這天用陰晴占歲的習俗,晴是主旱,雨則主澇。山東有的地方,忌有風。武城一帶忌太陽沒升起前出屋門,否則會“踢囤尖”,砸了一年豐收的希望。鄆城等地忌婦女回娘家,據說“二月二踩了娘家的倉,不死公爹就死婆婆娘”。
清明節禁忌
山東即墨有青年婦女躲清明的習俗。據說這天有兇神要下凡抓俊俏姑娘。這一天婦女忌做針線活,一律要出外踏青、蕩秋千。婦女們在這一天玩得十分痛快、開心,因此當地有“女人清明男人年”的說法。剛過門的新媳婦要在清明時節回娘家。據說,不回娘家,會死婆婆。相反在臨沂地區,則忌諱婦女在清時節回娘家,否則,要死公公。在晉北地區,上墳多是男子的事情,女子忌上墳。如果上墳,回家后要用燒剩的紙錢剪成門形,貼到門上。
此外,清明還忌諱天陰、下雨、刮風。民間認為,清明不明是荒年之兆。清明有風,夏天會大旱。清明夜落雨,對麥子不好。
立秋民間禁忌
云南等地過去禁忌立秋日在田間行走。否則,對秋收不利。書生秀才多用紅紙書寫“今日立秋,百病俱休”八個字貼在墻壁上。婦女們也用紅布剪成葫蘆形,縫到兒童的衣服后面,說是能祛病除疾。山東萊西禁忌立秋日洗澡,否則,身上會長秋狗子(方言,即痱子)。黃縣一帶認為立秋日洗澡,秋后要拉肚子。
全國各地在立秋普遍禁忌打雷、下雨、出虹。陜西孝義有諺語說:“雷鼓立秋,五谷天收。”湖北孝感的諺語是:“立秋雷電,天收一半。”所謂天收,是農作物被老天爺收去的意思,意味著糧食要減產。在江蘇武進、陽湖、太倉等地有“秋勃鹿,損萬斛”和“秋礴碌,損萬斛”的說法,認為立秋打雷晚稻遭殃。浙江石門有農諺說:“秋霹靂、損晚稻。秋后雷多,晚稻少收。”在河南淮陽,立秋日如聞雷聲,認為會發生水災。
在浙江安吉,立秋下雨會發生旱情,當地有“雨打秋頭,曬殺鱔頭”的諺語。對農民來說,秋旱是最糟糕的事情。在遂昌,人們相信立秋下雨,此后非旱即澇,農諺說:“立秋雨打頭,無草可飼牛。”在福建浦城,人們認為立秋下雨會妨礙豆類作物生長。在河北新河,認為秋下雨此后會陰雨連綿,有礙收割。
立秋日忌虹也是較為普遍的禁忌。在山東牟平、江西南昌、江蘇常熟等地,如果立秋后見到彩虹,預示糧食要減產。四川西昌以彩虹現于西方尤為不宜,有“為西十萬”的說法,即減收至十萬。
中元節(七月十五)禁忌
由于七月十五跟死鬼和亡靈有著千絲萬縷的瓜葛,所以人們的禁忌很多。俗話說,“七月十五鬼亂竄”,人們認為閻王爺要在七月大開鬼門關,讓眾鬼夜出地府到陽間游走,入夜后在外行走就有與鬼相遇的危險,因而七月十五切忌出門。
七月間不得下河游泳或進行各種水上運動,以防被“水鬼”拉走;要避免搬家,婚宴也不能放在七月;不能開市、計債,免得落個發鬼財、收賬鬼之嫌;偶有小孩子生于七月半,做父母的一定會將其生日改為七月十四或十六,以避“與鬼俱來”之嫌;或有長者亡于月半,家人往往會大不高興,說是長者不善長壽,死了還要“與鬼同去”……總之,“七月半”在迷信人的眼里是“草木皆鬼”的節日。這些不科學的習俗,已經逐漸淡化消失。
社交禁忌
民間人際交往禁忌
在為人處世方面,民間有民間的道德要求。民間所謂的壞人,是有其風俗的、文化的、倫理的較為恒定的標準的。一般說來,淫亂、偷盜、賭博、酗酒、吸毒、斗毆、凌弱、妒忌、不孝、貪婪等等都是不好的行為,是屬禁忌之列的。民間有“好人不入三場,即賭場、酒場、殺人場”的說法。又相信人的一切善惡行為都逃不脫神靈的耳目,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俗以為“心起于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相信“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所謂“作善,降之百禪;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也。所以,為人處世要抑惡揚善,從善忌惡。
俗間還以為客觀環境是造成禍患的一個重要因素,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還要特別注意與人交往的選擇。俗以為“跟著好人學好人,跟著巫婆學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與好人交往,不與壞人交往。民間的“寧跟紅臉人打一架,不跟黃臉人說句話”、“黃眼綠睛,莫談交情”一類的說法,雖然不見得是科學的,但反映著民間愿交好友,忌結惡人的良好愿望。
在人際交往中,如果一方有病災,那么,其他無病的人都有可能對他形成威脅,或者,反過來說,他也可能對別人形成威脅。因此,病人需要停止或者盡量減少社會交往,以免相互間造成危害。過去,漢族、苗族、佤族、珞巴族、瑤族、普米族、藏族、彝族、侗族等等都有“忌門”的習俗,就是在病人門上用樹枝、草、旗、鞋、紅布、竹笠等物件記號,設門標,禁忌他人進入。年紀大的人,也忌留住宿,恐有不測。俗語說:“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七十不留飯,八十不留宿”即是此意。
在人際往來中又忌與和尚、道士、尼姑等來往。俗語說:“前門不進尼姑,后門不進和尚”,“會交朋友,交些鐵匠、木匠;不會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也有恐招來禍端的擔憂。崩龍族舊時在狩獵、播種期間,忌有客人來訪,否則,以為獵而無獲,種而不萌。
待人接物禁忌
哈薩克族人對前來拜訪或過路的客人不論認識與否要竭誠招待。佤族忌讓過路的陌生人睡在門外,一定要請進家來住。否則,這家人將被族人所指責。
漢族有客人進門時,要主動上前打招呼、讓坐,忌不言不語,不理睬客人,或者光站著說話不讓客人坐下。客人坐下后,忌抹桌子、掃地,忌光口說請客人喝茶,實則并不沏茶,或者,說了半天話后,才沏茶讓客。這些都有“攆客”、“逐客”、“趕客走”之嫌疑,是對客人不恭敬、不歡迎的表現。如果是比較尊貴的客人,除了捧茶、遞煙外,還要以酒飯相款待。招待客人,一般是“淺茶、滿酒、整盒煙”。即,茶水要沏得淺一點,酒要倒滿盅,煙要遞給一整盒,忌只遞一支。遞煙、酒、茶時,都要雙手,忌單手。如用煙袋敬客,遞煙時應擦凈煙嘴,裝好煙絲。要主動給客人點煙。點煙時忌用一根火柴連點三支煙。如需對火時,應將煙嘴(煙蒂)向客遞上,忌以煙頭直遞對方。酒以敬客多飲為榮,忌自飲不敬客。宴客時禁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忌媳婦、女兒。否則,以為待客不誠、不敬。待客一般菜忌單數,喜用雙數,取意“好事成雙”。待客忌無酒。佤族有“無酒不成禮,說話不算數”的說法。
宴客的坐次,民間是很講究的。首先,席位的方向要擺正。俗間有“席不正不坐”的說法。如在南北屋宴客,桌縫應東西向擺置,如在東西屋宴客,桌縫應南北向擺置。忌方向錯置。否則,認為會“直沖首席”。因為首席總是在面向屋門口的方向。一般宴客都是在南北屋內,正賓面朝南坐于首席。其坐次,是按齒德尊善的順序排列的,年長而德高,尊貴而善良者居于上。主人自卑,常坐于下位。可見坐次錯亂,是宴飲社交中的一大禁忌。青海省藏族、蒙古族宴飲時,俗人不能坐在僧人的上位;牧民不能坐在頭人的上位;婦女不能坐在男人的上位。過節請客時,也必須按各人社會地位的高低,分坐在高低不同的座位上。入席和離席,都是依照不同的等級,按秩序先后行動,不能逾越。
關于坐處的尊卑,由于民族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也有一些差別。宴客飲禮是在堂上舉行,正賓的坐次則通常都是以南向為尊的。其余的賓主則又是依順序交替坐于左右上下的。
進入人家的房屋時,應先敲門,得到主人允許后再進入。通常是輕敲三下。如主人家門大開,也要先招呼一聲,室內有人應聲時再進入。否則,不禮貌,犯忌諱。俗話說:“不蹈無人之室,不入無人之門”。傣族客人進屋時必須重步行走,腳步太輕則易被誤認為賊。蒙古族、達斡爾族人進入他人住所時,忌手持馬鞭、弓箭、刀槍等。
瑤族的習俗是客人應先向主婦打招呼,否則,以為無禮貌,輕視主人;中原一帶,客人到主家后,忌諱東張西望,亂翻亂找。民間有“客不觀倉”、“客不觀灶”之說。如今仍沿此俗。若客人到主家隨便拉抽屜、翻衣柜、開冰箱是犯忌諱、討人嫌的;哈薩克族忌諱客人當著父母的面夸獎他們的孩子,還忌諱客人當面數他們的牲畜數目;到滿族人家中做客,忌諱坐在西炕上,西炕是供祖之處,不能亂坐;到景頗族家中做客,忌諱在房內久站不坐,應按一定的位置就坐。如果有人告辭離去,其他客人忌搶坐其位置;土家族客人忌與少婦坐在一起,但可以與姑娘坐在一條長凳子上;到佤族家中做客,須先弄清何處為婦女之座位,若誤坐于婦女的木墩之上,則是犯忌諱的,主人會以為這是對其進行侮辱;在維吾爾、哈薩克族家中做客,應跪坐或盤腿而坐,禁忌雙腿直伸,腳底板朝人,尤忌將鞋子脫掉。否則,會觸怒主人,以為太無禮貌。
在宴席上,客人要尊敬主人,忌諱先于主人飲食。俗說,“主不動,客不吃”、“主不吃,客不飲”;柯爾克孜族待客時,忌諱客人推讓或轉送給其他客人,彝族待客也忌客人拒而不受。最忌客人嫌主家臟。客忌說“我不要了”。若實在吃不下了,應說“飽了”、“吃不下了”。飯后忌付錢,以為如此則顯得不親密了;漢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有類似習俗。總之,到人家家中做客,應處處尊重主人的風俗慣習,否則,便要犯忌諱,傷感情的。
語言禁忌
稱謂禁忌亦即名諱方面的避忌。我國有尊祖敬宗的習俗,祖先的名字和長輩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諱。漢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哈薩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許多民族的祖先崇拜習俗中都有這一類禁忌事項。鄂倫春族認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對祖先的不尊,恐觸怒了祖先而降災于子孫。對于長輩,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長輩的名字告訴別人,否則,認為家中會生下沒有骨節的孩子來。如果有什么物件與長輩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下名稱,改一個說法。否則,就要折壽早夭。漢族不論說寫,都忌言及祖先、長輩的名字。子女禁忌直呼長輩的名字,更不能叫長輩的乳名,與長輩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諱。尤其忌諱的是,晚輩的名字絕對不能與長輩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諧音字、同音字。否則,認為不尊長,是“欺祖”的行為。晚輩稱呼長輩時,一般應以輩份稱謂代替名字稱謂,如叫爺爺、奶奶、姥爺、姥姥、爸爸、媽媽等等。
不但晚輩忌呼長輩名字,即使是同輩人之間,稱呼時也有所忌諱。在人際交往中,往往出于對對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同志、師傅等等相稱。
為了防止兇禍的事情發生,民間在語言方面還忌諱說出與兇禍直接或者間接有關的詞語。比如因諱言“丑”字,而改“丑”為“好”;諱言“害”字,而改“亥”為“開”;諱言“冇”字,而改“卯”為“榮”。廣州一帶,舊時因為方言“空”與“兇”同音,所以把“空屋招租”改成“吉屋招租”。乘船的人,忌諱說“住”、“翻”,所以稱“箸”為“筷”,稱“帆布”為“抹布”。其它“沉、停、破、漏”之類的話語也都在禁言之列。平時人們忌說“眉毛倒了”,是忌諱“倒霉”之意。忌言“梨”、“傘”,而稱“圓果”、“豎笠”,是避諱“離散”的意思。忌言“苦瓜”而稱“涼瓜”,是要避開苦難之“苦”字。忌言“吃藥”,而稱“吃好茶”,是忌諱“生病”之意。香港探望病人和親友時,忌諱送劍蘭、茉莉、梅花等花束。因為“劍蘭”與“見難”(意為日后難相見了)諧音;“茉莉”和“沒利”、“末利”諧音;“梅”與“霉”諧音,故被視為“倒霉”、“不吉利”的花卉,特別不適宜送給病人和從商的親友。春節期間,各家各戶要祭典財神,財神畫像忌諱買賣,要說“送”、“請”。“送財神爺來了。”“我們家請一張。”如不想買的,也不能說“不要”,更不能攆送財神的,只說“已經有了”。香港人過年從不說“新年快樂”,平時寫信也不用“祝您快樂”。因為“快樂”與“快落”(失敗、破產的意思)聽、說起來都容易混淆,是犯忌諱的詞語。所以,一般香港人過年見面時總說:“恭喜發財”、“新年發財”、“萬事如意”等。
香港酒家飯館的伙計及掌勺師傅最忌諱說“炒菜、炒飯”,因為“炒”字在香港有“解雇”(炒魷魚)的意思,不吉利。當然香港的菜館、酒家也有不少帶“炒”字的菜飯,而菜譜上寫的則是“爆××、干煎××、炸××、滑××”或“肉飯”、“叉燒飯”等,以此來避“炒”字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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