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先不說他為什么要來這里,單單是能步行走進這大戈壁里,就已經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這個人,有點詭異。 當然,對于這四個悍匪來說,甭管你是干什么的,在獵槍面前,人人平等。 既然在這無人區碰上了,自然不能輕易放過。 無人區! 是不需要有任何顧慮的。 法律? 道德? 都是謝特! 這里就一個原則,弱肉強食。 既然碰上了,算你倒霉! 殺人越貨沒跑。 “嗡!” “吱嘎!” 很快,皮卡追了上去,斜插到那人前面,擋住了他的去路。 隨后車門開啟,老大和老三老四端著槍下車,來到那人面前。 “嘿,真踏馬奇了怪了哈,你是怎么做到在這種鬼地方,還細皮嫩肉的?” 老大上下打量著那人,笑道:“來來來,快教教我們。” 在他面前,是一個身高大約一米八八的人。 他身材高大魁梧,很有氣勢,漆黑短發根根直豎,臉龐棱角分明,濃眉大眼,很有男子氣概,看上去似乎是三四十歲的樣子。 他穿著一件款式比較老的青灰色長褂,腳踩千層底布鞋。 這不是重點,重點在于,此人的身上,竟然沒有半點塵土! 要知道,他所在的地方,可不是都市,而是大戈壁! 是風沙漫天的大戈壁。 這四個偷獵者大部分時間待在車里,都搞得灰頭土臉的,但這個人步行前進,完全裸露在風沙之中,居然整個人都非常清爽,沒有沾染半點塵土。 有一種跟這片荒涼的大戈壁格格不入的感覺。 仿佛是畫面之外的人。 因此,老大才會感到非常稀奇。 “滾。” 男子目光冷漠的瞥了他一眼,吐出一個字。 隨后便從其身旁走過。 但就在此時。 “站住!” 老大爆喝一聲,端著槍對準了男子。 “你他媽的沒看到老子手里的家伙嗎?說吧,你想怎么死,是一槍爆頭,還是讓子彈攪爛你的心臟!” 老大臉上泛起猙獰之色,大聲喊道。 老三和老四則端著槍從兩側繞過去,堵在了男子前面。 “好良言難勸該死的鬼。” 男子無奈的搖了搖頭。 “裝神弄鬼,干掉他!”老大喊道。 老三老四同時扣動扳機。 “亢!” “亢!” 兩聲槍響幾乎同一時間響起。 兩顆子彈從槍管中飛速射出,射向男子。 老大的臉上露出一抹獰笑。 這就是大戈壁無人區的生存法則。 誰有槍,誰就掌握話語權。 誰有槍,誰就掌握生殺大權! 這里的規矩,就是由強者來制定的,至于弱者,敢踏入這里,就要做好死的準備。 然而下一刻。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