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 “我們見過,在我的婚禮上。” 這是徐開見到刁宗強后,刁宗強說得第一句話。 刁宗強并沒有表現出敵意,不,應該說,刁宗強表現得很和藹,就像是見到老朋友一樣。 可徐開卻公式化回應道:“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審判案件和執行有關任務時,是本案當事人的近親屬應主動地、自覺地提出回避。刁副所長你是本案當事人刁紅花的親弟弟,應當主動地、自覺地遵從回避原則。” 聽見徐開所言,刁宗強臉上的笑容頓時就是一僵。 不過,刁宗強很快就又擠出一個笑容,繼續和顏悅色的誘供道:“別緊張,我就是想幫你家和我姐家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我沒有惡意。” 然而,徐開根本不為所動:“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如果本案當事人的近親屬不主動地、自覺地回避,當事人有權申請要求他們回避。現在,如果刁副所長不主動地、自覺地遵從回避原則回避本案,那么我就申請要求刁副所長回避本案。” 見徐開如此油鹽不進,刁宗強再也裝不下去了,他怒道:“徐開,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你可別忘了,你現在還在監視期,把我惹毛了,我會將你再送回監獄!” 徐開亮出手機,道:“我提醒刁副所長你一句,剛剛你所說的,我已經取證了。” 刁宗強的瞳孔頓時就是一縮,接著就想去搶奪徐開手上握的手機。 可徐開仿佛已經預料到了刁宗強的想法一般,他不急不緩的說道:“我再提醒刁副所長你一句,你的四個外甥之所以會被我自衛反擊,就是因為他們想搶奪我的手機,阻止我取證。” 一想到周錦黃他們四個身體強壯的武師都不是徐開的對手,養尊處優了多年的刁宗強立即打消了動手搶奪徐開手機的念頭。 刁宗強虛張聲勢道:“別以為你拿出手機,我就會怕你,我是依照法律法規秉公執法,我……” “回避原則,又稱“回避制度”。華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華國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均明文規定了這一原則……” 徐開一字不落的背誦回避原則。 對照著回避原則,刁宗強所說的他是依照法律法規秉公執法,是多么的蒼白無力。 這一刻,刁宗強終于意識到了,老警察讓他勸周家人收手是有道理的。 就在這時,一個不帶任何感情的女聲響起:“刁副所長,虧你當了十幾年警察,對于回避原則,竟然都不如一個嫌疑人清楚。” “趙宏偉給我找的領導到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