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進了房間,她裁開信封,里面還有個塑料文件夾,中間是兩張紙,她抽了出來,卻在看見上面的草圖和簽名時,驚喜地瞪大了眼。 竟是奎因的手跡―對于學建筑設計的人來說,這真是一份大禮! 會是誰送給她的?她把信封和文件夾又仔細翻看了幾遍,完全沒見任何留言,信封上的筆跡陌生,且沒留寄信人的信息。 難道,有什么朋友或同學去了智利?她仔細思索,卻完全沒有印象。 瞅著空白的寄信人欄,心中驟然浮現的念頭讓她一驚。這么別扭的舉動,會是他嗎?可是,不可能吧,那天他明明那么生氣。 這天她是晚上六點上班,看了看時間,現在才三點。 她躺到床上想看會兒書,看了半天卻一個字都沒看進去,糾結了一會兒,她穿起外套走出了門。 “歡,今天這么早?”剛進賭場,詹森驚訝地問。 “噢,下午逛街來著,懶得再回去一趟了,干脆過來上班。”冷歡胡亂編了個借口。 “老板不在還這么勤快,好孩子。” “誰不在?”她清楚地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加快。 “葉先生啊,聽雷蒙德說,去智利了,要收購一個酒莊。” “這樣啊,”她勉強笑了一下,“我去換衣服?!? 他在智利。 不過幾天時間,他居然飛到了南半球。應該是十分奔波的吧,可是為什么,會想到給她寄奎因的手稿? 為什么他會記得這樣瑣碎的事情……記得她……那天,他分明是氣極了的,那么冷淡地說隨你的便。 胸口傳來緊縮的悸動,伴隨著甜蜜,也夾雜著酸楚。她蹲在更衣室里,卻感覺自己像一片浮萍,不知如何自處。 如果,她不曾遇見他,那該有多好!一切都會不一樣吧。她仍是看淡往后,瀟灑來去,開開心心地上學打工,吃飯跳舞,不會像如今這樣,輕易為一個人擾亂了自己的喜怒哀樂。 走出教室時,學校古老的鐘樓正敲響,聲音低沉悠遠。 冷歡抬頭看向天空,一群鴿子應聲飛過,一到冬天,天就黑得特別早。 混在下課的人群里,她無意識地行走。淹沒在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會有一種格外安心的感覺,可以輕易地藏住自己,然后任情緒流泄。 她掏出口袋里的電話,翻到已接電話的那頁,那個熟悉號碼的日期,顯示在很多天前。 最后三位,512。 勿要愛。 明明知道他是絕對不會以中文來理解,她卻偏偏認定了這個意思。 手指輕輕放在撥打鍵上,她望著腳下的水泥格,走到十字路口。如果是偶數,她就打給他。 數到二十五的時候,她停住了腳步。 “你在干什么?”他問,語氣輕淡得似乎他只是剛剛離開了一會兒。 她怔怔地看著他。 黑色大衣,黑色西褲,利落的短發,棕色的眼睛,冷峻的表情。 是他,沒錯。 可是,為何這一刻她竟有歷盡幾世方重逢的滄桑感? 如果離開,為何又要回頭? 其實,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忘記這個人,不用在某個瞬間,想起他淡定的笑容,想起他溫暖的懷抱,想起他促狹的玩笑,想起他在她耳邊輕輕地喚她寶貝。 她想很拽地對他說句“我不記得你了”,然后擦身而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