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過調動軍隊這項權利對于內閣來說沒啥作用,因為在戰爭時期軍隊全權交給國防部指揮,除了弗蘭卡之外,內閣其他人只有知情權,沒有指揮權。 并且國防部是內閣最特殊的部門,首相也無權調換國防部的官員,只有大公才有權力罷免和調換。 和平時期特殊行動也是弗蘭卡命令的,內閣基本不會由調動軍隊的機會。 不過內閣作為弗利蘭政府的核心小圈,自然有著自己特殊的權力。 由大公或者首相召開的內閣會議就是可以決定國家大事的機構,特別是由大公召開的內閣會議,基本可以決定弗利蘭的任何事情。 就像這次的修改憲法,就是內閣會議投票決定的。 隨后就是組成弗利蘭政府的各部門,各部門各自負責著自己權力內的事情,大事情由部長提交到內閣進行處理,如果事情比較重大,則召開內閣議會處理。 內閣負責給各部門派發任務和指標,各部門只要完成任務,就算是完成工作。 接下來就是弗利蘭兩個議院,上議院和下議院了。 上議院由內閣成員和各城市市長組成,是弗利蘭核心機構,具有選舉首相、提議官員、提議法律、審查官員的權力。 上議院議員沒有任期,只要在官職任期內,就是上議院議員,丟掉官位則自動失去上議院議員身份。 也就是說只要是內閣官員或者各城市市長,就是上議院議員,失去官職就自動失去了上議院議員的身份。 上議院也算是一個市長晉升的渠道,如果在上議院表現良好,在市長任期結束后未必沒有機會獲得內閣或者上議院提名,得到進入內閣的機會。 城市市長畢竟只是地方官職,內閣才是所有政客最想要進入的權力最中心。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