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啟稟皇”在第一槍之后,很是有些活躍,這早朝會才剛開始,他便出列稟奏。 “哦,謝卿又有何事稟奏啊!”朱佑樘問道。 “啟稟皇上,通政司最近收到一份狀子,一位聶氏婦人狀告東廠督公楊鵬行為不法,公器私用。”謝遷說道。 朱佑樘一聽,這還是第一次民告官,而且告的還是東廠廠公。這是好事啊,平民敢告官,說明政治漸漸清明,要是真正是政治黑暗,貪官污吏橫行的話,平民百姓哪里敢告官。 躲還來不及,真被欺負了,也只能是打落牙齒往肚里咽。 如今通政司竟然收到民告官的狀子,起碼說明大明京城的政治是相對清明的。而且這聶氏告的可是東廠廠公,皇帝的鷹犬,這起碼說明百姓是相信大明皇帝能秉持公心,為他們主持公道的。 “聶氏婦人狀告楊鵬,所為何事?”朱佑樘問道。 “回皇上,聶氏婦人原為千戶吳能之妻,生有一女,名為滿倉兒。千戶吳能生前將其女兒滿倉兒交給一媒人尋媒。媒人膽大竟然將其女賣給樂婦張氏,并欺騙張氏稱‘此女是周姓皇親家的女仆。’此后,滿倉兒又被轉(zhuǎn)賣給樂工袁璘。” “吳能不久便病故,吳能的妻子聶氏,長期不見其女兒回來,產(chǎn)生懷疑。四處打聽,終于在歌場中找到滿倉兒,要她回家。但滿倉兒認為父母出賣自己,以致淪落為妓,由怨生恨,便橫下心來,不認生母。聶氏只得率同兒子,強迫她返回家中。” “可是樂工袁璘不愿失去滿倉兒這棵搖錢樹,最初向聶氏說好話,表示愿出十兩銀子贖回滿倉兒,被聶氏拒絕。” “用銀子贖回姑娘的要求碰壁后,樂工袁璘認為,滿倉兒原是他花錢向張氏買來。盡管姑娘的亡父是個官,但無錢無勢,他覺得無須在意。于是直接向刑部提出控告,希望能夠索回滿倉兒。” “刑部郎中丁哲在接到袁璘的控告后,傳集了雙方當事人。并同刑部員外郎王爵會同審理,弄清了滿倉兒被賣的真相。知道袁璘乃是強詞奪理,完全不合法度,于是將袁璘當堂笞責。” “只是這個袁璘受刑回家后,過不幾天,一病不起便死了去。經(jīng)御史陳玉、刑部主事孔琦驗尸,由袁家負責安葬。滿倉兒則斷歸聶氏婦人。” 謝遷一口氣將此案件的來龍去脈說了出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