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您看這律師費我給多少合適?”彭輝問道。 “算啦,一共才五千元,就不收您費用了。”王川微笑道。 “那就謝謝您了,我欠您一個人情。這是案件材料。”彭輝從包里掏出幾張a4紙,遞給了王川。 王川給他做了接案筆錄,又把他與對方的微信記錄和短信都復印了一遍,里面的對話完全可以證明雙方的交易。 “彭助理,明天您得給我去開庭,要不然就把手機給我,因為微信記錄和短信都在您的手機里,開庭質證時需要用。開完庭我再把手機還您。”王川道。 “可我明天有安排,得陪著彭總去開會。”彭輝一臉為難道。 “要不您去公證處,把手機上的信息和短信做個公證,我拿著公證書去開庭,您就不用去了,也不用給我手機。”王川道。 “那行,您有認識的公證處嗎?推薦下。”彭輝道。 “您稍等哈,我記得上次做公證是在石景山這邊做的,聯系方式我給您找下。”王川說完,打開會議室門將前臺小郭叫了進來。 “王律,公證處的聯系方式我有,一會兒我帶彭助理去吧。上次就是我跟著去的。”小郭自告奮勇道。出去溜達溜達總比一直坐在屋里強。 “王律,我跟她去公證處就行,您忙您的,下午讓她把公證書給您帶回來。”彭輝見狀道。 “好,那就這樣。現在快十二點了,走,今天我請客。”王川看了下手機已經十一點四十五分了。 “怎么能讓您請客呢。我來,不過我對這邊不熟,地方您來選。”彭輝道。 王川和彭輝在眉州東坡草草的吃了午頓,最后還是王川買的單,到了自己的地盤怎么能讓彭助理請客,做好人,就要做到底,送佛,就要送到西。 次日下午二點,王川坐到了石景山法院第十一審判庭內。 原告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男人,長得很富態,留著寸頭。他沒請律師,也許是覺得為了五千塊錢不值得。 “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一位戴眼睛的男法官敲響法槌后,說道。 “我的訴求很簡單,被告把欠我的五千元錢和利息支付我就行。我這有欠條。”三十多歲的男人道。 “被告答辯!”男法官看向王川。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