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下午吃過晚飯后,韓舟本想留王川再住一宿,但是王川覺得已經沒什么必要再留在國際莊了,于是便婉拒了韓舟的挽留。 當天晚上八點多,王川坐上了回帝都的火車。 回來后的第二日,王川去了一中院將委托手續和二審答辯意見交給了法官,法官的意見很明確,洪工的勞動爭議案件二審不會開庭,既然雙方談不攏,就回去等判決吧。 八月底的時候,一天早上萬胖子找到了王川。 “萬哥,什么事?”王川走進辦公室后,問道。 “有個房屋租賃的案子,是我媳婦她們村里的,看你要不要接。”萬胖子道。 “什么情況?”王川感到疑惑,房屋租賃糾紛案件本身應該比較簡單,為什么萬胖子不做非得推給自己呢? “哎!都是拆遷惹的禍。 這案子的雙方當事人我媳婦都認識,算是個遠房親戚吧。平時都在村里住,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我代理哪一方都不合適。所以我只能推薦給你做。 這事還得從二零一一年初說起,那一年門頭溝這邊十一個自然村拆遷,我們村也在拆遷范圍之內。 我說的這家人拆遷時就鬧了一回,這一家子一共四口人:老太太、兒媳婦、孫子和老太太的女兒,但是老太太的女兒早就嫁出去了,戶口不在我們村,拆遷沒有她的份。老太太的老伴和兒子在拆遷的前幾年就去世了。 當時要拆遷,兒媳婦怕小姑子爭財產就使了個心眼,把村委會的干部請到家中,做了個調解協議。 按照當時家里的財產情況,拆遷一共分三套兩居室和一百多萬,按照當時的情況老太太應該分兩套,兒媳婦和孫子分一套,一百萬至少老太太要拿一半。 后來也不知道兒媳婦是怎么鼓搗的,老太太和兒媳婦簽訂調解協議時都同意將所有拆遷利益都給老太太的孫子。但是老太太有一個條件,孫子必須承擔奶奶的贍養義務,而且要提供一套房產給老太太無條件居住。按理說得了全部拆遷利益,承擔老太太的贍養義務,給老太太提供個住的地方很合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