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原告李波,被告跟你一說你就辦信用卡和網貸,把錢給對方了?”女法官有些不相信王川的話。 “也不完全是!當時他們還請我吃了幾頓飯呢,跟我說周轉下馬上就把錢換上,我就信了!”李波一臉的無辜。 女法官一臉的無語,連書記員都抬頭意味深長的看了李波一眼。 “原告,被告李興借了你的錢,為什么把馬萍萍作為被告?我看銀行的轉賬記錄,收款方都是李波,沒有馬萍萍!”女法官放下銀行轉賬記錄道。 “馬萍萍和李興是夫妻關系,李興借的錢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王川看了一眼李波,見他沒有回答的意思,便說道。 “你們怎么知道他們是夫妻關系的?有證據嗎?”女法官追問道。 “沒有證據,二被告與原告原來是同事關系,二被告經常對外宣稱他們是夫妻關系,住在一起。所以原告認為他們是夫妻關系。”王川道。 聽完,李波不斷的點頭:“他們兩個請我吃飯時經常老公老婆的叫,所以我覺得他們應該是夫妻關系。” “我們之前查過了,李興是未婚狀態,馬萍萍是離異狀態,他們兩個不是夫妻關系。你們考慮下要不要變更被告。”女法官道。 “啊!不是夫妻啊!”李波一怔! “不是夫妻關系,你又沒給馬萍萍轉過款,也就意味著這案子與馬萍萍無關。咱們只能告李興。”王川湊到李波耳邊低聲道。 李波點了點頭,低聲問道:“如果這個案子不變更被告,法官會怎么處理?” “大概率法官會判李興承擔償還借款本息,咱們對馬萍萍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持。訴訟費恐怕會要您承擔小部分,李興承擔大部分。 一般法院是按照主張被支持的比例來確定原被告承擔訴訟費的比例的。”王川道。 “法官,我申請變更被告為李興。就追究他的責任,不告馬萍萍了。”李波大聲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