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第五份證據我不認。這證明不是我寫的。”趙紅山道。 “質證完畢了嗎?”圓臉男法官問道。 “完啦!質證完了!”趙紅山道。 “被告舉證!”圓臉男法官道。 “我的第一份證據是房產證。從房產證的頒發日期上可以看出來,我的房產證是新的,原告提供的房產證是舊的,是去年我丟失的,現在已經作廢了。 第二份證據是購房款支付憑證。購房的錢都是從我銀行賬戶支付出去的。 舉證完了!”趙紅山道。 “原告質證!”圓臉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房產證僅有對外公示的效力,在本案中不能證明房產實際歸被告所有。 第二份證據付款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當日購房時,是原告通過被告的銀行賬戶付款,款項一進一出不足二十分鐘。 如果是借款的話,為什么被告不提前借,非要到付款時才借錢,買房所需的款項不是一筆小數,被告此時借錢就不怕借不出來耽誤了買房?可見被告的說法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日常生活習慣。 真實的情況應該是原告買房,被告掛名,付款時不過是借用下被告的銀行賬戶走下賬,僅此而已。”王川說完看了被告趙紅山一眼。 只見被告趙紅山正在狠狠的盯著他,仿佛要咬人一般。 “原告,我問下,你們有購房資格嗎?”圓臉男法官問道。 此話一出,王川立刻明白了他的用意:帝都自從二零一一年起,開始執行房產限購政策。如果沒有購房資格是買不了房的。王川之前也查過相關政策。 “原告一畢業就把戶口落戶到帝都了,根據現有的購房政策,原告具有購房資格。 另外,我們認為本案不涉及購房資格問題,根據帝都的購房政策要求,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以后網簽的房產才會受到購房政策限制。本案訴爭房產是二零零八年購買的,不應在受限范圍內。”王川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