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最后王川選擇了分次提款,每月提一萬元,剩下的錢留下律所的賬戶上,什么時候有急事再取。 王川整天忙著案子的事,不知不覺中就到了九月十七日。 早上,王川提著兩大本案卷直奔石景山法院。法院的大門一開,他便通過律師免檢通道進入了法院大廳。 不一會兒,就聽到了女書記員喊客戶的名字,王川跟著書記員進入了法庭。今天上午兩個案子的主審法官都是吳鴻雁,第一個案子是乾元盛世公司,也就是錢總廣告公司的勞動案子。 當吳法官抬頭看向他時,王川露出了微笑。 大約五分鐘左右,一個三十歲左右,身體有些發福的男子走進了法庭,經書記員核查確認,他便是被告。 可能是覺得自己的案子太簡單,勞動仲裁又贏了,他沒有再聘請律師代理案子。 “原告,你們的訴訟請求有變化嗎?”吳法官看向坐在原告席上的王川道。 “沒有變化,請求判決原告無需向被告支付年假工資?!蓖醮ǖ馈? “被告答辯。”吳法官面無表情道。 “我不同意原告的意見,勞動仲裁的裁決沒錯,我與原告是勞動關系,之前一直沒讓我休年假,所以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請求。”身體有些發福的男子道。 “原告,有新證據要提交嗎?”吳法官問道。 “沒有新證據,證據在立案時都提交過了?!蓖醮ǖ?。 “原告舉證!”吳法官道。 “證據一:勞動合同,證明原告與被告存在勞動關系;證據二:勞動仲裁裁決書,證明被告自認其從原告處離職是其主動提出的,不是被告辭退他;第三:被告簽署的放棄年休假的申請書,證明被告主動放棄了年假,原告不應再向被告支付其年休假工資?!蓖醮ㄅe證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