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錄音是我在家質問被告時錄制的,當時只有我們兩個人。錄音筆就放在桌上,她看到了。”魯國興道。 “被告張滿玉,你此前知道原告錄音的事嗎?”中年女法官問道。 “法官……”中年女律師剛要說話,被中年女法官打斷了:“被告律師不要說話,我在問被告本人,請被告本人回答。” 在法官的眼中,很多事情其實很簡單,但律師介入后就會變得黑白顛倒,所以一般如果當事人在庭審現場,法官就案件事實部分提問時都會針對當事人,不會聽律師的。 “我知道,當時我看到了他將錄音筆放在桌子上。”被告張滿玉低聲道。 “被告舉證!”中年女法官不咸不淡道。 “證據一被告與原告的住處的照片,證明原被告仍然一起居住;二原被告去超市購物的照片,證明原被告感情尚未破裂。”中年女律師道。 “原告質證!”中年女法官道。 “證據一的真實性和關聯性不予認可,原告早就搬到公司宿舍去住了,一直沒在家居住。照片中的雙人床和兩個枕頭及生活用品不能證明任何問題。 證據二……”王川說著將照片拿給了原告魯國興。 “法官,這個照片是去年年底或者今年初,我沒有發現對方整容前拍的,不是近期拍攝的。”魯國興看著照片皺著眉頭道。 “原告,你有證據能證明這個照片的拍攝時間是在什么時間嗎?”法官追問道。 王川拿著照片原件看了半天,突然看到照片中一個不起眼的角落里掛著一個牌子,是一個促銷的牌子。 “法官,您看照片右上角的位置,有個女孩子戴著圣誕帽,在她身邊的牛奶箱子上有個牌子,上面寫著圣誕節大促銷。雖然遠了點但是還是可以看出來的。”王川驚喜道。 “在哪?把原件拿過來我看看。”中年女法官沖著王川一招手道。 王川拿著照片原件到了法官近前,將看到的內容指給法官看。 “小劉,給我找個放大鏡。”中年女法官沖著前面的女書記員道。 女書記員答應一聲跑出了法庭,不一會兒拿來一個放大鏡交給了法官。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