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王律師,你來介紹下方案!”穆懷瑾看向身旁的王川道。 “尤總,穆律師。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五十六名員工,又有兩名員工與工廠協商解除了勞動關系,正在辦手續。實際上應該還有五十四名員工。我們在盡調報告中有提示。 我們建議讓工廠與所有五十四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補償金,處理干凈后您再進行收購。但是這樣一來對方的經濟壓力會很大,股權轉讓價款肯定不會低。”王川道。 “那么其他方案呢?”尤總在社會上闖蕩了這么多年一聽就知道王川有備選方案。 “尤總,您收購工廠后,將生產車間搬到津市,是否需要招聘員工?”穆懷瑾沒有直接回復尤總,反問道。 “如果收購成功,我會再擴充一條生產線,肯定需要招工,人員缺口在三十至四十人之間。”尤總秒懂了穆律師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讓我把工廠的員工接下來?” “不完全是這樣,現在工廠的借款和其他固定資產都好解決,人員是最頭痛的。 現有的人員中三十歲至五十歲的人最多,您可以從中挑選一部分人加以培訓,經過考核后留在公司。 既可以為您解決用工問題,也可以為工廠解決員工安置問題,還為當地失業人員提供了就業機會,這功勞劉主任不可能不要。”穆懷瑾道。 “嗯,這倒是個辦法,到時候我可以拿著這個條件去找政府和工廠談收購價格。”尤總眼珠一轉道。 “尤總高明。不過,在錄用之前,我建議您一定要讓員工與工廠先解除勞動關系,由工廠給予員工補償,然后您的公司再重新辦招工入職。”穆懷瑾道。 “為什么?這樣一來我的談判籌碼不就少了嗎!”尤總不解道。 “從勞動法上講,如果您不讓員工與工廠解除勞動關系,那么您接收員工后,即便工廠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資和其他費用,當這些員工勞動合同到期,解除勞動關系計算工齡時,您的公司要把他們在工廠的工齡和為公司工作的工齡加在一起,連續計算,然后按照工齡支付補償金。 這些員工中在廠里工作了二三十年的不在少數,屆時補償款就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如果不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但是工廠要支付所有員工截止收購前的補償金,后期您收購完畢后,再處理接收的員工,不過那時一些年紀大快退休的員工,恐怕很難處理。”穆懷瑾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