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但是有一個問題,合同中約定: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地區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商事仲裁或者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這樣約定的仲裁條款是無效的。”穆懷瑾開門見山道。 “那要是這樣,我們是不是可以在帝都起訴?不用去滬市申請仲裁了,被告就在帝都的房山區。”大背頭一臉興奮道。 “嗯……,話是這么說。 但是如果你們雙方對管轄不能達成一致,仲裁機構又約定不明的話,咱們可以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第十二條,向協議簽訂地或者對方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確認仲裁條款無效。”穆懷瑾道。 “啥意思?咱們還要再打一個確認仲裁條款效力的訴訟?”大背頭驚訝道。 “嗯,是這樣的。協議約定的上海地區的仲裁委員會不止一家,屬于仲裁機構約定不明,咱們可以在對方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穆懷瑾道。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帝都設立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四中院”)后,所有帝都范圍內確定商事仲裁條款無效的案件都歸入了四中院管轄。當然勞動仲裁的案件不在其列。 “那這律師費怎么收?”大背頭說道了關鍵點。 “費用我們分著收取,確認仲裁條款效力收費五千元,合同糾紛案件按照合同標的,我們一審收十萬元。如果有二審減半收取。申請強制執行另收費。 也可以風險代理,兩個案子合在一起,前期收一萬,我們開始干活,后期按照回款的百分之二十收取費用。”穆懷瑾微笑道。 “穆律師,如果風險代理,費用能不能降點?這次的合同標的有六百多萬,對方是國企,而且經營狀況良好,回款應該不是問題。”大背頭想了想道。 “尤總,你們這個合同是誰提供的?對方?”穆懷瑾沒有直接回答,突然問道。 “你是說我們與對方的交易合同?是我們提供的,對方法務審核的。”尤總道。 “你們公司需要個法律顧問啊!這樣吧,我們來做你們公司的法律顧問,如何?”穆懷瑾笑著看向對面的尤總。 “好啊!那這次的案子……”尤總笑呵呵道。 “這樣吧,法律顧問一年五萬元,在我們服務期間,你們公司所有的法律事務,包括訴訟和非訴都優先我們做。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