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我覺的被支持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雖然達到的效果可能一樣,但是畢竟還是有區別的,如果終止勞動合同與解除勞動合同是一個意思,《勞動合同法》也就不用這么規定了。 我理解“終止”一詞是一種客觀原因造成的,不得不結束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的意思,帶有被動、無奈之意。而“解除”一詞,更具有主動性,是雙方主動的行為。 公司作為一個合法的用工主體,應該配備相關專業人員,也應該明白在法律上這兩個詞的區別,及其相關規定。所以我支持王川的意見。”魏萍力挺大師兄。 “嗯,也有一定的道理。”牛主任點頭道。 眾人齊刷刷的看向牛主任,牛主任一抬頭看著這么多雙眼睛盯著自己一頭霧水:“你們看我干嘛?” “主任啊!您得給出意見,可不能這么和稀泥啊!”鄭毅苦笑道。 “啊!小鄭,你說說你的意見。還有小萬,你也說說。”主任直接一個回馬槍,把問題拋給了鄭毅。 “現在兩邊已經撕破臉了,剛才王川說完,我想了想,覺得勝算還是有的,可以打一打試試,但是對方工資太低,估計付不起律師費。 另外如果仲裁或者法院支持了咱們的觀點,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這活兒怎么干?公司會不會再以曠工為由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開除客戶?我覺得可能性很大,不如談和解,拿錢走人。”鄭毅道。 “嗯,我也是這意思。都鬧到勞動仲裁了,雙方還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嗎?還是拿錢走人好。”萬胖子點頭道。 “嗯,我覺得可以這麼做。 至于律師費的事,既然客戶都已經上門了,咱們又有方案,就不能讓他跑了。律師費勞動仲裁階段可以收一千,后面如果去法院收兩千,二審減半。 如果對方不同意,咱們可以代書,收二百元給他寫個勞動仲裁申請書。”主任一開口便定了下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