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事也不能怪鄭毅太現實,沒辦法,他也得吃飯、交房租,一分錢難道英雄漢啊!這年頭好人不好做! “招工時,老板答應我一個月一千五百元,但是實際上扣除吃喝和社保錢,到手的只有八百多點。什么合同都沒簽。”劉保安道。 鄭毅點了點頭,看向王川,那意思你聽到了吧,這案子你還要接嗎?律師費恐怕都付不出來。 “您去過法律援助中心嗎?他們可以免費幫人打官司!“王川問道。 “去了,人家說我不符合條件。”劉保安點頭道。 “我來這兒之前,也去過幾家律所,但是那幾家律所都說沒法辦,這官司贏不了……如果都沒辦法,我也不打官司了,準備直接回老家了。就當給兒子白干了。”劉保安憋了一肚子氣。他的意思很明確,大家都說做不了,看你們能不能做,反正死馬當活馬醫了。 “劉先生,這樣吧,您這案子我們研究下,我復印一下這份通知,原件您保存好。您留個電話,不管能不能做,明天我會給您打電話告訴您。您在家等信兒就行。 您住的地方距離我們遠嗎?”王川道。 “不太遠,也就半個小時的路程。好,我等你的消息。”劉保安千恩萬謝的離開了律所。 “小王,你真準備接?”鄭毅覺得這個案子勝訴機會不大,所以他不想讓王川接這案子。 “我先看看,外一有機會呢!”說實話王川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從哪下手,先查查法條吧! 下午老牛同志回來了,王川踩著老牛的后腳跟進了辦公室。半個多小時后,王川走了出來。 “怎么樣?主任同意了?”鄭毅低聲問道。 “主任說要是能做,可以破例按一千元收取律師費。就看對方同不同意了。”王川覺得對方同意的可能性不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