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天帝:不必管他-《玉京山上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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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主?”
女媧一開始有些沒反應過來,但她仔細一想時,頓時就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古往今來,種族首領的稱號多不勝數,基本只要是個獨立的種族,其首領都有一個高大上的稱號。
太古的先天三族,因為三族的血脈與靈智全都來自于四個共同祖宗,所以三族首領稱為【老祖】!
這個稱號的傳承性之強,哪怕是在三族本部滅亡幾百萬年以后的今世,依舊被許多種族與團體所使用,其領頭人還是稱為老祖。
比如當年在不周山地區活躍至極的無數雜牌老祖……
巫族也有首領稱號,即【祖巫】,其含義與三族的【老祖】相似,都是因為他們的血脈來源于首領,所有稱號中會有“祖先”之意。
十二祖巫,即是所有巫族大巫小巫的共同遠祖!
妖族這邊則與以上不同,因為妖族本身就是一個超種族聯合體,血脈并無什么同源之處,所以并不好稱首領為【祖】。
當然,你要是非提盤古這個生靈的共同祖先,那就當我沒說……
因為沒有血脈聯系,用不了【老祖】,所以鴻鈞當年就給帝俊太一兄弟分別賜號為【天帝】、【東皇】,以方便統治繁雜的各種族。
帝,原意為升騰的火焰,后又引伸為以火焰祭祀上天,帝俊稱為天帝,即為【能夠溝通上天的大祭司】,神權與王權一把抓!
皇,有光明盛大之意,更兼指太陽,太一是太陽上的三足金烏,稱為皇,十分貼切。
一個【帝】,一個【皇】,在巫妖共治時代也沿用了下來,即“一帝四皇”的制度。
以上稱號個個高貴至極,要么是祖宗,要么是王權神權一把抓的大祭司,甚至還自稱為太陽!
(太一:我,就是太陽!)
與他們相比,帝俊為望獲所取的【共主】之稱,似乎要遜色不少,根本沒有那種狂炫酷拽屌炸天的感覺。
【共主】,即“共同推舉出的領袖”,也可譯為“共同的主人”,這兩個意思貌似不怎么樣,但仔細一思索,便會琢磨出一些莫名的韻味:
這兩個含義,都缺乏了應有的“主語”!
共主共主,誰推舉出來的共主?誰的主人?
或許旁人會下意識地認為,既然是人族首領的稱號,那肯定是人族的共主。
然而,這個稱號卻是妖族的天帝帝俊所取……
這個主語殘缺的稱號,難道是帝俊肚子里沒什么墨水,胡亂起的嗎?
女媧沉思了許久,只覺得自己有些跟不上帝俊的腦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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