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知道。” 掛斷電話,李奕銘嘆了口氣。 看來,有些問題,需要重新的審問一邊了。 包括,追訴期,還剩下三天的事實! 因為崔玉華并不是兇手,之前以為,崔玉華死亡,追訴期就消失了。 但是如果整個綁架案,就是另一個人完成的,那么崔玉華就是個替死鬼。 而那個一直隱藏在背后的人,追訴期就剩下三天了。 三天,想要查一個近期的案件都不是一個容易的事。 更何況一個塵封了十年之久的無頭懸案了? “所長,我先出去一趟。” “你小子,真以為自己調到刑警隊了是吧!” 所長在后面喊了一嗓子,“記得晚上回來開會!” “知道!” .... 再一次來到當年的廢棄醫院。 附近已經被拉上了警戒線,但是還是有不少舉著手機的人來附近拍視頻,蹭熱度。 李奕銘皺了皺眉頭,因為他之前和王虎聯系過了,所以倒是直接進入了里面。 不過他在旁邊看到了那天晚上的流浪漢,“你怎么還打算住這里?” 流浪還撩了撩頭發,“沒家住,在這住好幾年了,我都把這當成家了。” 李奕銘笑了笑,擺擺手進入了醫院當中。 醫院里除了那個下水道之外,并沒有其他的異常,而且十年過去了,就算有,也被破壞了,想找到其他線索,難上加難。 他聞著醫院里仍然殘留的燒焦味道揉了揉眉心,看來,要從另一個切入點來審視這起案子了。 南郊殺人案,火災救人案,以及被拐兒童案。 三起案子是同一天所為。 而且,南郊殺人案和火災救人案是同一人所為,而兇手王謙已經伏法了。 被拐兒童案當中,十年前初步認定的兇手崔玉華又和王謙是情侶關系。 那么這被拐兒童案,和王謙到底有沒有關系,還不太清楚。 但是現在重點懷疑對象,還是王謙。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