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李奕銘來到檔案室繼續翻看著檔案。 雖然昨天看過了,但是都是大致的過了一遍,為了驗證一下今天早上的提示視頻到底是真的假的,他每一份檔案都重新看了一遍。 只不過當他打開一個名為綁架人口案的時候,停下了。 腦海中一瞬間閃過早上看的視頻。 檔案的內容大致如下。 這是一起十年前的案件。 十年前一起綁架人口的案件,一名初中生補課班下課后被綁架,至今也沒有發現蹤跡。 至于犯罪嫌疑人,也一直沒有蓋棺定論。 只不過,檔案里有一個文件描述,當時的干警們初步認定了一個犯罪嫌疑人,名為崔玉華。 而這個犯罪嫌疑人為什么進入到了警方的視線,原來是因為當時失蹤兒童父母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警方在勒索信當中,尋找到了一枚不算特別完整的指紋。 經過當時的dna比對,發現這枚指紋和一名叫崔玉華的人吻合程度高達95%。 而崔玉華當時在一家醫院值班,案發當晚,醫院突然發生大火,由于值班人員疏忽大意,沒有及時的采取措施,導致猛火肆意,整個醫院直接燒的面目全非。 而崔玉華,也在這場大火中,消失的無影無蹤。 這一反常行為,馬上讓警方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她的身上,只不過,這十年過去了,仍然沒發現她的蹤跡。 而因為整個案件中,并沒有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崔玉華就是犯罪嫌疑人,也沒辦法確定綁架的人就是她,所以導致,這個案件的追訴期只有十年。 李奕銘看了一眼時間,距離十年的追訴期,還剩下最后一個星期。 只要過了這七天,無論以后能不能抓到崔玉華,她都沒辦法被定罪了。 而看到這些資料的李奕銘卻在此時僅僅的握緊拳頭。 早上的提示,果然是有用的! 竟然把矛頭直指的這個案件! 只不過時間有些太緊了,只剩下七天了。 崔玉華既然能隱藏十年,怎么可能會在這最后七天當中被人發現? 她完全可以再繼續隱藏七天之后,大搖大擺的出現在社會上,畢竟,沒人會給她定罪了! 想要找到她,難于上天! 為了能找到其他線索,李奕銘又開始尋找關于當年崔玉華的線索,不放過一點痕跡。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