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晚上八點半,鄭文接到了電話,去到了相約地點。 “wow,好帥的車。” 羅象扶了扶眼鏡,贊不絕口。 “不是還有一位?”鄭文找了找,面前只有一個人。 “哦,”羅象直起身子:“你說秦姐,她還有事,提前倆小時前已經先去坐飛機了。” 說完,指了指車。 “能不能讓我試試?” 鄭文做了個請的手勢。 他的本意,是請兩人吃頓好的,結果先行離開了不知道不說,身邊的律師似乎更有主見,在手機上尋找到了一家小館子,停在了門口。 直到菜上來,二人才有機會正式互相介紹。 “你好,我是羅象。” 羅象,羅翔?鄭文心里嘀咕,別說兩人還真像:“你好,我是鄭文。” “我知道,”羅象從隨身的包里取出了一份文件:“今天,來參與洽談的一共七家公司。 有三家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并且,也無法接受你的條件。” 說到這兒,他做了個鬼臉。 “就是想要偷雞,用非常苛刻的條件來簽約。” 不知道為何,鄭文忽然有點喜歡這位自來熟的律師,性格很好,他鐘意。 至于啥意思,他能聽明白。 大概是和地球上的韓國一樣,和練習生一簽就是十年十五年的不平等合同。 “經過我與秦姐的判斷與商討,結合你的要求,有兩家比較符合。” 鄭文看見了,一個是星辰,一個是墨風。 “邊吃邊說吧,我餓了。” “吃完再說也來得及。”鄭文笑道。 二人組沒有為他做決定,而是選擇題。 恒星,不用說了,就算鄭文也聽說過,公司有數十位藝人,其中三分之二,目前都高度活躍在娛樂圈,其中一線十三人,還有影帝影后,相應的資源,資金都比較充沛。 提一點,為什么一直要說旗下藝人。 明星也是資源。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