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那些客人看她們的眼神似乎恨不得將她們馬上撲倒,當然也有一些例外的,他們看舞女的眼神純粹就是在看一些花瓶,不帶任何其他情緒,他們來這個地方是因為談生意,或是有他們自己的目的。 這樣的客人比較少。 作為舞女,她們有很多種選擇,可以僅僅只跳舞,不管其他的,也可以只要客人點陪客的女孩子時,跟著去包廂陪一會,喝喝酒,聊聊天什么的? 聽說,有的客人大方,一次就賞好幾塊大洋,一個月下來掙到的陪客小費就比她們光跳舞要掙得多。 這樣的快錢,誰不想掙?尤其是在巧月廳這種地方呆久了,人心易變,看多了這樣繁華的燈紅酒綠,誰會愿意回歸普通辛苦的苦難日子? 因此就算是掙夠了錢,主動贖身離開的屈指可數。 巧月廳已經是相當有規矩的地方了,只要你自己不愿意陪客,那么沒人可以強制,哪怕是經理也不行! 軟嬌嬌雖然簽了賣身契,但巧月廳做生意里就沒有拉皮條這類,否則,原主上輩子成為第一名的臺柱子后,也不會干干凈凈的被那人贖身回去了。 那些只需要唱歌的臺柱子們,掙得也多,不過排名末尾的也就六十大洋一月,只有前三名才擁有享受提成的資格。 因此,為了掙更多的錢,不少人都選擇了陪客,至于這陪客的過程中,會不會將自己搭進去,那就是他們自己選擇的道路了。 巧月廳不會主動拉皮條,但也不會干涉她們自己的選擇。 不少的姑娘在踏入這個歌廳后,就被那些紙醉金迷的繁華給迷花了眼,最后有不少人都選擇出賣身體換錢,更有的,與原主一樣成為了別人的姨太太。 就是因為在這里開了眼界,看慣了有錢人的生活,自然不愿意再回歸普通平凡人的日子。 殊不知,這個年代的姨太太,和古時候沒什么區別,都是需要看別人臉色過日子的。 越是富貴人家,越是看不起她們這種從歌舞廳出來的女孩子們,哪怕是進了富貴人家又如何? 第(1/3)頁